广东讯 “如果旅行社在旅游过程中要增加行程表以外的项目,包括购物、景点、自费或免费娱乐项目,都要征得游客的书面同意”,“如果旅行社带游客到行程表外增加的购物点购物,购买的商品若为假货,旅行社要赔偿100%的购物费用,即使是真货也要赔偿20%。”
针对现行的《广东省国内旅游组团标准合同》和《广东省国内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不够清晰、完善的地方,结合广东省国内旅游出现的新特点,近日广东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对“标准合同”和“责任细则”进行了修改,并定于明年1月1日起在全省503家旅行社中全面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