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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11月10日 09:46 北京青年报
-请你吃饭聊家电 “请你吃饭聊家电”是本版常设的小栏目。无论你是哪方人士,只要有什么有关家电的话儿,觉得说出来对我们的读者有价值,都可以跟我们联系。本期嘉宾是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与法律事务部主任王前虎先生。最近爆出的低价、打折彩电被检测出有问题的新闻,在读者中引起很大反响,王前虎主任对此发表的意见,大家不妨听一听。 最近不断听到议论,说前些时买到的低价彩电能不能退货或者索赔。我看,有的能,有的就不能。关键在于是否被误导、被侵权。 在打折、降价名义下销售的低价彩电,是否属于误导,得先分清两种情况。一,原型号未变,但内部元器件替换了,用低质、低档的代替,而又未事先明示,可视为误导。根据消法规定,属于侵权———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可以依法持行政部门的权威检测结果,向经营者索赔,一般是向商家索赔。二,在原型号上有改动或是新型号,产品说明上明示的功能与技术指标都合格,不应视为欺诈。 消费者的知情权、获知权、公平交易权是受法律保护的,“消法”中就白纸黑字地写着消费者9项权利,说得细点,就是消费者得到商品与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获得商品与服务相关知识的权利以及消费过程中的公平交易的权利。 去年,我参加了由中消协组织、由原电子部三所承担的19个品牌29英寸大屏幕彩电的比较实验,记得结论是:国产彩电质量是可靠的,视觉和音响效果完全可以和进口彩电相媲美。对企业迫于竞争压力而引起的所谓价格大战,本来无可厚非,但你不能偷工减料呀,如果为了一时的蝇头小利,就以“跳楼价”、“跳水价”、“大酬宾”为幌子,偷工减料,拿低成本、低价格的以次充好,这是明智之举吗?这样做,只会在消费者心中留下不良印象,这实际上是在“杀鸡取卵”,是十分危险的。 我觉得,一个企业的品牌形象、信誉,一个彩电品牌的树立,是靠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日积月累、聚沙成塔才建立起来的,要是因为追逐一时的利益而损害了企业的无形资产,确实得不偿失。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以虚假的东西误导消费者,其真相一旦公之于众,遭到消费者的抛弃,多年奋斗得到的市场份额就会发生“雪崩”效应,那时才后悔,岂不是晚了吗? 其实,政府及相关机构的监督力度会越来越大,消费者也越来越理智、越来越聪明,越来越不容易被糊弄,那些不守规矩的企业日子会越来越不好过。 话说回来,他们的日子再不好过,消费者也不该同情他。不诚实的企业,本来就与市场经济不相容。我赞同向侵了权的低价彩电索赔,只要它侵了权,它就该赔!(本期主持/崔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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