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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11月08日 14:26 财经时报
自从1996年我国提出发展普通民用住宅建设,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消费热点以来,我国住宅消费市场的发展并不令人满意,个人住宅消费市场仍是表面热闹多于实质进展。统计数据表明,1996年全国空置商品房是6200万平方米,1997年底达7038万平方米,1998年增至8783万平方米。造成这一尴尬局面的原因很复杂,但缺乏住宅消费信贷的支持无疑是一个主要原因。 住房信贷亟待大力发展 据统计,1994年全美国9315万套人居的住宅中,自有住宅率占64%以上,而其中58%的(约3500万户)家庭是依靠住房抵押贷款实现的。目前我国的个人住宅消费信贷不论是资金筹措来源、数量规模还是品种质量都远远不能满足需要。在经济发达的国家,住房金融占信贷总量的40%左右,而我国不足10%。经济发达国家个人住房贷款占整个住房信贷的20%-40%,我国目前只有建行达到5%,其他银行比例都很小。从个人住宅信贷的品种上看,我国目前基本上只有非浮动利率与等额还款方式,而且出贷额度比较低,一般不超过70%,并且只能采取抵押、质押或担保贷款的方式,尚未建立个人信用贷款体制。 目前,我国居民购房支付能力需求不足,是住房金融业务发展程度不高的主要原因,主要体现在:一是房价和居民家庭年收入比偏高是影响住房金融业务发展的重要因素。二是住房制度改革的渐进性也抑制了住房金融业务快速发展的步伐。由于住房产权复杂多样,产权界定不清晰,现实中除商品房外的住房都办不了抵押登记。三是住房二级市场和住房抵押贷款二级市场欠发达。一级市场上,需要政府对广大中低收入阶层贷款买房提供信用保证或保险;二级市场上,需要政府制定税收政策,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提供资质担保。 如何启动住房信贷 为了启动我国的住宅消费信贷,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一是加大住宅消费资金的筹集力度。通过立法完善整个公积金制度体系的建设;住宅消费信贷市场必须与金融资本市场相沟通,通过住宅消费信贷资产的证券化等形式提供资金渠道。二是不断创新金融信贷工具,加快抵押贷款工具的设计和推广。三是政府应加快和促进住宅消费信贷组织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政府应成立专门机构,充当住宅消费信贷担保市场的主体,解决目前严重制约住宅消费信贷发展的“担保难”问题。 中国现在最迫切需要发展的是抵押贷款的初级市场,这对促进房地产行业的良性发展有巨大的作用。(郭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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