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关注--卖房 能否实行“三包”?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11月03日 14:16 扬子晚报
在南京新街口一家公司工作的汤女士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在城东花了34万元买的新房,才搬进去1年,就因天棚掉落,折腾得全家不能安生。明明是房屋质量问题,可开发商硬是不肯承认。据了解,像汤女士这样买房买来一大堆麻烦的市民不在少数。许多市民忍不住要问:开发商卖房子能否实行包修、包退、包换呢?
在刚结束不久的南京秋季住房交易会上,质量与房价、套型一样,成为消费者关注的焦点之一。许多市民表示,房价、套型看看说明书、图纸就一目了然,最让人吃不透的就是房屋质量,尤其是现在往往是买期房,交房时如不满意,就陷入与开发商无穷无尽的扯皮之中。即使是现房,乍一看也并不能就瞧出其质量问题,往往还要住上一段时间,一些毛病才会慢慢显示出来。来自消协的数据表明,随着“买房族”的增多,由房屋质量引发的纠纷呈不断上升趋势,有些个案甚至给消费者造成严重的身心伤害。许多市民表示,买套房子往往要花上自己半生积蓄,甚至还要向银行贷款。住房为什么不能像彩电、皮鞋等商品一样来个“三包”呢?
省消协有关负责人表示,尽管目前消协明文规定的“三包”商品只有18种,但类似的服务承诺几乎涵盖了所有商品。由于房地产市场是最近几年才逐渐形成的,还没有将老百姓花钱最多的买房列入其中。现在不少市民在购房签合同时,常常专门去请来律师把关,生怕一不小心就跌入“购房陷阱”,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消费者对房屋质量没有信心。不过,他指出,随着商品房进入零售时代,售房“三包”势在必行。据了解,最近浙江省首次将商品房列入了“三包”范围,明确规定商品房的防渗漏保质期不低于8年,还对保修期内有严重质量问题、经两次修理仍无法正常使用的房子,作出了可依法退房并赔偿损失的规定。同时,上海市也在制订相关政策,使消费者买房如买家电一样,有严重质量问题的房屋可以退货。对此,我省也应尽快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订立切实可行的法律法规,对商品房的建筑质量和功能设施的使用作出“三包”承诺,为消费者撑起一把“保护伞”。赵剑波陈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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