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闻网十一月二日消息:江苏省各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将全部实行“一门式”服务,即实行一个窗口收件、一个窗口发证、一次性按规定标准收取房地产交易综合服务费,不得向申请人重复收取相同的要件。
据悉,今后江苏各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在申请人提交的要件齐全的情况下,必须严格按照建设部规定的办事时限办理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不得无故延误。各市、县在办理此项业务时,只能收取建设部规定的“必要收件”,不得另外附加条件。涉及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交易登记的,当事人只填写一份申请书,申办资料提交齐全后,管理机构内部传递有关资料,不再重复收件。
办事时限为:初始登记5个工作日、转移登记10个工作日、变更登记5个工作日、房地产抵押登记5个工作日、注销登记2个工作日、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1个工作日、房屋租赁登记备案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