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进言:我国开放黄金市场步伐拖延不得

2000年10月31日 09:22  财经时报 

  【记者李巧宁北京30日报道】 “中国黄金生产与流通体制改革和市场开放的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应当加快而不是拖延改革和开放黄金市场的步伐。”

  近日,一份题为“新时期中国黄金市场开放:相关政策研究和建议”的研究报告正式发表,该研究报告的主持者——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刘世锦博士认为,中国黄金体制改革和市场开放的基本方向已明确,现在的主要问题不是改不改,而是如何改才能达到预期效果。

  这份报告是由世界黄金协会委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完成的,在近日举办的“2000年中国黄金经济论坛”上正式发表。该报告指出,黄金体制改革方案的设计不仅要考虑黄金作为一般商品的交易要求,还要适应它作为金融商品交易的要求。沟通供求关系、价格发现、降低交易成本、规避和分散价格风险,是黄金市场开放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有必要建立黄金交易所报告认为,建立一个全国性的黄金交易所是必要的,其主要优势在于可创造一种信用度较高、较为确定的市场环境,但是,开放后的中国黄金市场不可能只是一种市场形态,而应当可包容全国性的黄金交易所、银行间黄金无形市场、区域性黄金市场和黄金零售市场等多种市场形态。

  在对交易所的选择上,刘世锦认为,要满足四个条件:黄金交易量大、商业银行比较集中、有先进的通讯与储运设施、有成功的市场运作经验。

  报告特别指出商业银行在新的黄金市场流通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因商业银行拥有资金、网络、人才、管理、资信等方面的优势,可在黄金生产、流通等诸多环节提供服务,可作为交易所的重要会员,自身也可自发成立银行间的市场。

  在关于外商如何介入中国国内的黄金市场交易业务的问题上,报告认为,可考虑的开放顺序是:零售市场先行一步,允许外商合资和独资企业开展零售业务;然后开放批发业务和其它相关业务。

  税收政策应优先调整鉴于我国白银市场开放后由于税收因素而带来的一系列不利于市场发展的问题,报告强调:黄金市场的开放应将税收政策的调整放在优先位置,在税收政策上总体以鼓励扶持为导向,在黄金生产、冶炼环节,继续保持现有税制;对进入各类合法市场的黄金原料交易,实行增值税优惠;对黄金饰品,取消5%的消费税,增值税只对增值部分征收;对黄金投资品采取税收优惠;黄金进出口的税收基本维持,但对饰品进口关税应作适当下调。

  在对市场的监管上,报告提出,成立一个由中国人民银行和其它有关部门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的委员会,主要确定中国黄金市场发展的战略规划、方针政策,并对有关法律的制定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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