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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10月29日 10:15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过去有首歌唱得好:“社会主义好,社会主义好,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地位高。”如果把歌词改一改:“改革开放好,改革开放好,物资充足消费者地位高。”——词土了点,也不合节拍,但理是这么个理。 360行,不管干什么的,都可以分为生产者和消费者,工作时是生产者,在家就成了消费者,一会儿是上线的消费者,转身又成了下线的生产者。 改革开放了,物资确实充足了,服务也不断推陈出新,但感觉自己被宰的时候还是挺多。 比如国际石油涨价了,一些大城市上调了出租车价格,北京将原先10元钱5公里起步价调整为10元钱4公里和3公里,武汉将原先的8元钱4公里起步价调整为8元钱3公里。 这事看起来合情合理,总不能让人家做赔本的买卖吧,但出租车司机不干了:如果把涨价成本全部转嫁到乘客身上,肯定会有一批人弃车而去,使空载率更高。而凭什么出租车公司就可以坐在那就收取高额的管理费?他们不能消化一些成本吗? 有交警说,不管犯不犯规,我随便就能罚出租车司机:按规定司机驾车不能超过8小时,有哪个出租车司机不超时? 出租司机平均每天工作12小时左右。他们说,在8小时内挣的钱全交给了出租公司和汽油,剩下的几小时才是给自己干的。 但说了白说闹了白闹,油涨价成本还是按照预先的设计转给了两层消费者——乘客养活了出租司机也消费了出租司机的服务,出租司机养活了出租公司也消费了出租公司的营业执照。 生产者胜了,虽然出租行业供大于求,出租汽车公司日子不好过。 相同的例子还有许多。 比如业主,踏踏实实买了房子,而且买了房子周围的土地使用权,但你并没有权,孩子上学上幼儿园要交赞助费,停车要交停车费,特别是物业,你不满意还赶不走,人家结了婚不合适还可以离呢,但这些你就甩不开。 比如旅游,没交钱时你是上帝,交了钱上了车那就由不得你了,有本事你半途下车自己玩去。 政府也知道老百姓总是受欺负,于是弄了个《政府价格决策听证会法》:政府在制定、调整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时,价格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听证会进行审议,包括部分公用事业价格和部分公益性服务价格、部分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以及其它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听证会的成员应与申请者无直接利益关系,且具备专业知识。 《听证法》是由国家计委主持起草的,但日前由国家计委和信息产业部召开的电信资费调整听证会却全然保密,公众既不知议了什么,也不知参加者是谁,甚至不知在哪开的。也许电信价格是“部分”之外的,但又何必搞听证会,害老百姓一下?不好玩。 汽油涨价也不知开没开过听证会。现在国际石油降价了,是不是汽油也该降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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