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建锋10月26日北京报道 今天中午某电视台的一则有关“北京市消协将停止推荐产品和有偿服务”的新闻令北京市消协有点“忙”。消协向企业收费是搞有偿服务吗?记者与有关方面通了无数电话,方才得到一个有争议的答复。
北京市消协首先接听电话的是组织宣传部的一位姓杨的先生,该先生首先说,应更正一下,消息的内容与实际有所出入,消协的经费来源是财政拨款,从未搞过有偿服务,新闻里的说法是不准确的,消协有时适当收点费用是用于为企业服务和宣传,但当记者追问他如何为企业服务而向企业收费时,杨先生突然语气大变,称:“我不认识你,我为什么要对你说这些?你是记者要采访,我可以帮你联系,我不是领导,我说了不算!”
倒是办公室的一位自称姓罗的先生对记者作了详细的解释,他说,有关消息首先是北京市消协的一位理事“在没有正确理解”有关收点费用与有偿服务之间的关系的情况下,自作主张,投书媒体,弄出这么一个消息,发布新闻的电视台没有来消协核实,造成误解。他说,北京市消协收点费用,不是为了营利,而是为了向企业提供服务,因为消协作了推荐以后还要对企业进行相关的管理、监督,比如公告的费用、组织活动的经费、用于宣传的费用,这些财政拨款里都是没有的,如果参加的企业不提供,便无从落实。法律对相关活动明文规定的是,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北京市消协是从来不进行营利活动的。
罗先生还称,电视新闻中所称的北京市消协今后将停止推荐产品的说法不准确,北京市消协目前还没有就此作出决定。
中国消费者协会新闻部的马守献和消指部丁主任则对记者说,中国消费者协会从未搞过有偿服务,并且早已停止了推荐产品。根据消法,消费者协会本是有权进行产品推荐的,新出台的产品质量法对于消协这样的社会组织也只是规定对于其推荐的产品负有连带责任,并未禁止。中消协之所以停止推荐产品是由于目前的产品推荐市场十分混乱,为了维护中消协的声誉而主动采取这一行动,目前一些与中国消费者协会名字相近的社会组织大搞产品推荐,许多企业甚至浑水摸鱼,将别的单位搞的推荐故意说成是中消协,对此种侵权中消协已成立专门部门进行处理。与北京市消协自称适当收点费用用于为企业服务自己没有营利的说法不同的是,中国消费者协会的这两位先生对记者说,中消协在推荐产品时,没有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