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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10月26日 09:47 国际金融报
分红保险在国外由来已久,直至近几十年仍锋芒不减,今年以来在我国保险市场也展示了其强大的生命力。客户们通过分红保险得到额外红利收入,而保险公司则通过红利的发放与否及发放比例的调节,来降低自己投资经营中的风险,特别是利率风险,同时也用以吸引新客户。 理论上我们都知道红利有三大来源。在实际中,保险公司早已将费差和死差降至最低,甚至是忽略不计的,红利的主要来源就是利差益,也就是实际的投资收益大于预定利率。那么,让我们来看一下这部分利差益。 保险公司之所以采用分红,有这样一个过程:在预定保费时,偏高估计风险,于是可以多收取保费,这样就形成了更充足的保险基金,十分有利于公司对资金的投资运用。因为这相当于使保险公司多得了一笔无息贷款,既保证了投资的安全性又提高了收益性。如果投资赢利了,多收保费返还,还有额外收益,客户、公司当然皆大欢喜。然而保险公司并不能保证投资收益,如果损失了,公司可以少拿一点利润,客户却有点得不偿失。可以说,在这种情况下客户若分到红利,则就是其以多交保费形式给予公司的退还。 我们已经知道,红利主要来源于投资收益。如果将一部分投资收益作为红利分配掉的话,那么,客户虽然满意了,公司的利润增长也直接受到影响。 另外,红利在实际分配中并不明晰区分其三种来源,而且分红率也是不确定的,完全由保险公司决定,客户对此一无所知。其实,保险公司出于多种因素的考虑使分红率的确定非常复杂,因此需要审慎对待。而对客户来说,虽然目前保监会规定分红比例是:不得低于公司当年可分配盈余的70%,这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但保险公司对于分红保单经营操作的不明晰仍然使客户丧失了一部分权利。 最后,必须提一下分红保险所提供的保障,目前市场上,只重投资增值不重保障者居多,大家都喜欢比较保险的回报率是3%还是5%,保险公司及其代理人也喜欢强调其投资功能,而忽略保险保障。所以,多数分红保险提供的仅是生存、身故或者生死两全,保障范围极其有限,这显然是不足的。当然,最近金盛人寿保险公司推出的新保单中,又增加了重大疾病保障、全残保障以及一些特殊疾病的保障,扩大了保险范围和程度,相比之下更能赢得客户青睐。相信这将是分红保单发展的方向之一。 由上述分析看来,分红对保险公司的投资、财务管理、电脑系统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它促使公司提高经营水平,增加投资收益能力。但是我国寿险业毕竟正处在转型阶段,凡事不可能一步到位,各保险公司在实际操作中也需要大量时间、财力、物力和人力等的投入,这并非一朝一夕之功可完成,而且本地市场的经验也是需要积累的。根据国外的调查研究发现,投资类产品成功发展的前提是:配套成熟的资本市场,完善的投资渠道,专业营销员,先进的保险公司管理,以及对此类险种有深刻认识的投资者。客户们对保险公司和保险产品的选择是要承担一定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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