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消息 在日前召开的中国证券业协会信息技术应用委员会2000年年会上,《中国证券业协会信息技术应用委员会观察员管理办法》获得通过。
该办法是为了吸收在中国证券业从事信息技术研究、开发,信息产品的生产、流通和服务,以及从事基于网络化应用电子增值服务的计算机公司、软件公司、信息公司等加入委员会,促进证券信息产业发展而制定的。该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公司经两名委员会普通会员推荐,经理事会批准后即可成为观察员;观察员拥有和正式会员几乎同等的权利;观察员还可以在委员会的互联网网站和会刊上发布与证券行业相关的产品介绍、技术服务等信息。接纳观察员入会工作于2000年10月23日正式开始。
在这次年会上,还讨论决定每年举办一次“中国证券信息技术论坛”。(上证网讯 薛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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