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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10月20日 13:37 财经时报
目前,我国各大银行都开办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各银行间在具体办理住房贷款手续时可能有些不同,但基本上是相同的,归纳起来,个人住房贷款的程序为:进行咨询→提出申请→贷款调查、审批→签订合同→合同公证→抵押登记→办理保险→贷款发放→回收贷款→贷款结清撤押——咨询目前,社会上提供个人住房贷款咨询的单位很多,既有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经办部门的,也有售房单位的,还有银行咨询电话和大、中型房展时银行设摊和银行设立的网站等。其中,最为详尽的当属银行经办个人住房贷款的部门。 ——申请当借款人通过咨询了解个人住房贷款办理的大致过程后,可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协议或合同,银行根据购房协议或合同会向借款人发放一份《个人住房借款申请书》。 银行收到借款申请人递交的《个人住房借款申请书》和按要求提供的证明及材料后,信贷员会立即对上述文件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初步审查。对初步审查合格的,接受材料,表示银行正式受理借款申请;对初审不合格的,退还材料,不予受理。 ——贷款调查、审批银行收到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后,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会对借款申请人是否属于贷款对象,是否符合贷款条件,是否有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担保手段是否安全可靠,提出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的建议等内容进行调查,对符合贷款要求的,填写《个人住房贷款审批表》上报贷款审批部门批准。这一过程一般需5个工作日,即在5个工作日后,借款申请人便可收到银行做出的是否批准贷款的答复。 ——签订合同银行经过调查,同意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后,会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借款人如以购住房作为抵押的,在未取得《房地产权证》前,银行还要与售房单位签订《保证合同》,保证期限从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办妥《房地产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日止,这就称为阶段性保证。一般情况下,《借款合同》中已包含了售房单位阶段性保证的内容。 ——合同公证根据抵押担保方式情况,在签订合同时,信贷员会负责协同借款人办理抵押合同公证手续。合同公证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合同公证和一般合同公证两种,银行一般要求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合同公证,以便在借款人违约时,银行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抵押物。 ——抵押登记银行信贷员负责协同抵押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证明文件交银行收押保管。 ——办理保险在办妥了上述手续之后,借款人还要到银行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抵押物业财产保险手续。保险期限自抵押之日起至还清贷款本息止,保险金额不低于抵押物业的价值。保险第一收益人为银行。抵押期间保险单正本交银行保管。借款人可委托银行代办抵押物业保险手续。 ——贷款发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经办部门核实了当事人申请资料、与借款人签署住房贷款合同,并办理了合同公证、抵押登记和抵押物业财产保险手续后,通知借款人办理放款手续。银行会计部门会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并根据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委托贷款条款,直接将贷款以借款人购房款名义划入售房单位账户。 ——归还贷款借款人可向贷款银行申请用本人信用卡或储蓄卡委托扣款。经银行审核同意后,银行与借款人签订信用卡或储蓄卡委托扣款协议,借款人就可不必每月到贷款银行的会计柜台用现金偿还个人住房借款了。用信用卡或储蓄卡还贷的,借款人一定要记住在每月20日前查询本人的信用卡或储蓄卡是否有足够的资金,如果资金不够,应及时补充,以免银行扣款失败。 借款人连续3个月未按借款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额还款,贷款银行将通过依法处分抵押物来收回贷款本息。当然,银行也允许借款人提前归还部分或全部借款。 ——结清撤押借款人还清借款本息后,银行会计部门会出具贷款结清凭证给个人住房贷款经办部门,信贷员协同借款人到原抵押物登记处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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