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分析--新上市公司大股东爱套现?

2000年10月20日 08:5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上海消息(记者 郎朗) 上市第二天大股东就将股权出手,新中基创下了证券市场上的一个新纪录。今年以来,新公司上市不久就发生股权转让的事件接二连三出现,这一现象已经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据记者统计,去年和今年上市的新公司中,有近二十家在上市一年内就发生了大宗股权转让(不包括国家股划转的情形),其中有六家公司第一大股东易人。河池化工欣龙无纺在上市后仅半年就更换了第一大股东。

   今年9月底上市的新中基,第二大股东在上市第二天就签下了股权转让协议。隆源实业的“速度”同样惊人,该公司去年6月上市,当年7月初就发布提示性公告称第一大股东将易主,一年之后这项股权转让虽因故终止,但仅仅相隔一个月,公司又找到了新的买主。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新公司的股权变动透露出了国有股减持的思路。广济药业第一大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六家企业,控股比例从51.44%降至23.99%,股权大大分散。而国光瓷业也明确表示,大股东转让股权是贯彻当地有关国有资本退出竞争性行业的战略。这两家公司第一大股东都是当地的国资局,显示出强烈的政府推动色彩,而买家多是冠以“投资公司”之名的民营企业。显然,在国有股减持的尝试中,新公司因包袱较轻、业绩相对较好,更受到“接盘”者的青睐。

   另外一种现象却令人担忧,这就是少数新公司上市即沦为“壳资源”,暴露出改制上市过程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山东一家公司上市后业绩滑坡十分严重,而大股东迅速将所持的大部分股权出手,比之当初入股成本,获利4倍以上。另一家公司原是由当地三家企业合并起来上市的,不久两大股东就退出,当初入股的资产也原物购回,上市前拼成的“联合体”迅速解体,“捆绑上市”的弊端充分显露。业内人士更是直截了当指出,此类公司上市的动机和操作令人怀疑。事实上,新公司由于刚刚募集到巨资,净资产膨胀迅速,每股净资产在短期内急速拉高,大股东出售股权有可能获利丰厚,所以不排除有人将上市当成了绝佳的套现机会。而在大股东急于赚钱走人的同时,公司上市时的种种承诺已变成了空中楼阁。

   对于新公司的股权转让,现行法规有一定的限制。例如《公司法》规定,发起人三年内不得转让股份。此前欣龙无纺的股权转让受到争议,其大股东欲采取“先托管、再转让”的方式,但有人指出,如果都能采取类似变通方式“绕道而行”,那么该规定相当于形同虚设。此外,新的上市规则要求第一大股东承诺一年内不转让股权,但这对其他主要股东并不具备约束力。面对股权转让这一新趋势新问题,如何促进股权流动、提高市场效率,同时确保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已成为法规建设和市场监管的新课题。(上证网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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