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不理解,日本为什么每年花费巨资从周边国家购买煤炭和砂石,然后倒在海底。其实,这些煤和砂无非是用作储备而已。
日本是个资源十分贫乏的国家。明治维新以后的100多年间,日本迅速完成了工业化,本国的资源也消耗殆尽。二战结束之后,日本经济迅速恢复和发展,所用资源基本上从国外进口。
为了保证日本经济发展对矿物原料的需求,日本政府早就制定了完善的全球资源战略,对利用国外资源进行长期规划。
日本全球资源战略的主要内容之一是:长期、大量进口,并进行有计划的储备。日本的矿产战略储备始于1983年10月,开始时储备对象为石油和稀有金属的中镍、铬、钨、钴、钼、钒、锰,后来逐步扩展到稀土原料,甚至煤炭和砂石。矿产储备分国家储备和民间储备两种,迄今为止已由国家预算支出307亿日元。稀有金属储备目标为国内60天的消费量,国家和民间各占70%和30%;石油(包括原油和成品油)的储备目标为5、6个月的国内消费量,其中,国家石油储备基地有10座,5座建在陆地上,2座建在海上,还有2座是利用地下岩穴储油,总容量达4000万立方米,真可谓财大气粗。
积极推行海外矿产勘查补贴计划,鼓励境外开矿,是日本全球资源战略的另一核心。对于日本这样的一个经济发达、资源极端贫乏的岛国来说,资源过度依赖进口,其供应是相当脆弱的,一方面进口矿产的价格较高,另一方面也容易受制于人。因此,为了保障矿产资源稳定供应,日本组织各种团体,以经济援助为前导,以各种名义向世界各地派遣事业调查团,收集包括资源信息在内的各类信息。在此基础上,日本政府以海外矿产勘查补贴计划的形式,主要通过金属矿业事业团和海外经济合作基金会等机构,对日本公司开展海外地质调查、矿产勘查及矿山基本建设提供资助或贷款担保。
金属矿业事业团用政府提供的补贴费,在国外可能贮存有大型优质矿床的地区进行区域地质调查,查明有望的矿床赋存区后交矿业公司继续进行勘查。在这一阶段,日本政府发放补贴的标准是钻探和坑道工程补贴1/2,地质、地球物理和地球化学调查补贴2/3。矿业公司进一步找矿时,可通过海外经济合作基金会获得政府贷款。日本企业与外国公司合作进行地质调查也可以获得政府资助。
金属矿业事业团对在国外从事金属矿产勘查的日本企业提供的资助分为普通贷款、特种贷款(勘查成功找到矿后要求偿还)和投资三种。普通贷款以铜、铅、锌、锰、铬、钨、镍、钼和铝土矿为资助对象,资助比例为50%—70%,利率5.15%,偿还期最长达20年。特殊贷款对铀矿和稀有金属矿资助比例是50%—70%,利率也是5.15%,偿还期最长达26年,如果勘查项目失败,可免收部分或全部本金。投资一般采用购买矿山股权的形式,投资矿种主要是铜、铅、锌、镍和铀,投资比例原则上为日方负担的勘查项目总费用的50%,特殊情况下为70%,项目获得成功后,金属矿业事业团以适当价格处理其拥有的股权。
日本企业在境外开矿从本国中央银行和进出口银行贷款时,金属矿业事业团出面做担保人,仅收0.4%的担保费。政府从产业投资特别账项中支付事业团担保的资金。此外,日本海外经济合作基金会也可为日本公司在境外的矿产开发活动提供贷款。
日本政府正是通过这项海外矿产勘查补贴计划的实施,在许多资源丰富的国家和地区自主建设了一批海外矿山,保证了矿产资源的稳定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