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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10月16日 10:02 中国经济时报
记者杜登彬北京报道 记者今日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八月份以来,我国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广告违法数量明显下降。其中,药品广告违法数量比7月份下降11%,医疗服务广告违法数量比7月份下降24%,保健食品广告违法数量比7月份下降17%。 据介绍,8月份有关部门对全国省级以上60种报纸进行了监测,结果表明:从广告类别构成分析,药品、医疗服务违法广告数量虽然明显下降,但仍居违法广告前列。其中药品违法广告占全部违法广告的20.94%;医疗服务违法广告占全部违法广告的44.02%。 违法药品广告的主要表现是:广告中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如“医疗最佳”、“药到病除”、“安全无副作用”等;广告中含有治愈率、有效率及获奖内容;广告中无药品生产批准文号。违法医疗服务广告的主要表现是:未按医疗格式发布广告;医疗广告中宣传药品;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 监测数据表明,在报纸违法广告数量及违法率方面,省报发布违法广告数量及违法率较高。在违法广告量前19名的报纸中,省报占了10家;在广告违法率排位前10名中,省报占了9家。 此外,监测结果还表明,房地产违法广告数量表现出上升趋势,与7月份相比,房地产违法广告数量上升了23%,占全部违法广告的20.71%。其主要表现是:广告中涉及房屋面积时,不标明是建筑面积还是使用面积;不标明开发企业名称、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号;房地产价格不标明有效期,不明确表示广告中的价格是否为实际的销售价格。 据了解,今年6月下旬以来,全国广告监管机关曾在全国开展了集中整治虚假违法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的大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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