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11日专电(记者孙杰、吕鹏) 财政部部长项怀诚在日前召开的全国企业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会议上表示,财政部将在国有企业资产与财务管理方面出台一系列新的举措,以进一步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项怀诚指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制度创新是发展先进生产力的客观要求,国家财政将按照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通过对有关财税政策和国有企业资产与财务管理方式的调整,进一步加大对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支持力度。在资源配置方面,对优势企业,通过重组上市、并购等方式,实现国有资本的优化集中,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对劣势企业实行关闭破产、出售拍卖;对部分企业的国有股实行减持变现,用于建立中国社会保障基金。在收入分配方面,逐步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试行年薪制、期权制等激励政策。在资金投入方面,将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实行有进有退政策,一方面,对一般性竞争领域、企业的经营性发展项目、应用性研究项目以及可以利用社会资金发展的事业,财政资金要逐步退出,对目前财政安排的企业亏损补贴、税收先征后返、直接用于企业的资金投入和某些困难企业的税收减免等,将进行清理,逐步缩减;另一方面,要利用国债资金、技术改造贴息、中小企业风险创新基金等对基础设施、高新技术项目等给予积极扶持,促进国民经济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对企业改组上市后存续企业的职工安置问题、关闭破产企业费用补助、社会保障资金等必要支出财政将继续给予保证。同时,财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国有企业的资产与财务监督,通过企业资产与财务信息分析,建立国有企业经济运行情况预警监测系统,进一步完善有关法规制度,为企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健康地发展。
据悉,近两年来,我国在企业管理体制改革方面迈出了较大步伐,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不再经商办企业,中央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所管理的企业脱钩,企业脱钩后的资产及相关财务由财政部负责,政府管理企业的方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今年还将撤并部分国家行业管理局,并最终撤销行业企业主管部门。财政部为适应改革的要求,在今年6月对内部机构进行了较大调整,将分散在各业务司的财务管理职能和资产管理职能集中起来,专门设置了企业司,实行对企业资产与财务的统一管理。今后,各级财政部门将进一步按照十五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的要求,以促进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整体上搞好国有经济为目标,根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保障出资人权益的需要,以国有资本管理为重点,合理界定财政部门在企业资产与财务管理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企业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行为,逐步建立以出资人管理制度为中心的企业资产与财务管理新体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