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龙昊周群长沙报道 “四乱不除,发展难讲”。为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集资”的“四乱”行为,近日,湖南省长沙市市长谭仲池在全市副处级的负责干部大会上强调了“七个严禁”。
这七个严禁是:一、严禁超越权限设置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二、严禁将国家行政机关的职能转移、分解,进行有偿服务从中收费;三、严禁收费项目已取消或收费标准已降低仍按原项目、标准收费;四、严禁利用职权以服务为名,从中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或指定中介机构服务;五、严禁未办理收费许可证,无证收费或不按规定使用的专用票据收费;六、严禁向企业摊派、拉赞助和强行征订报刊杂志;七、严禁对企业重复和交叉收费。
据了解,长沙市去年先后组织查处了一些市、区执法执收行政部门违规、搭车收费行为,总计金额441.7万元。今年以来,长沙市又根据全市各阶段治理工作的重点,不失时机地组织了专项检查,上半年长沙市共查处“四乱”案件12起,被处理单位6个,有效地遏制了“四乱”现象。
在查处“四乱”的同时,为规范收费管理,对各业收费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截至1999年底,长沙市先后清理1993年以来的收费文件520个,落实国家和省取消收费项目33个,降低标准20个规范收费项目4个,取消市级收费文件33个,涉及项目66个,先后取消了城市人口增容费、车辆增容费等一大批收费项目,全年减少行政性收费2.18亿元。今年以来,长沙市继续清理收费项目,共取消28个涉及企业的收费项目,降标5个项目,全年可减少收费金额2亿多元。各方面称通过清理各项收费,不仅规范了收费管理,同时,减轻了企业、社会的负担,有效地改善了经济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