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肖冰) 日前,深交所对2000年中报的事后审查工作已全部结束。从总体情况看,今年中报从形式到内容都有较大改进,编制质量提高,披露进度加快,披露内容更加规范。具体而言,今年的中报披露工作有以下一些特点:
一、准备工作充分,披露质量提高。
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导下,深交所为今年中报的披露工作做了充分的准备:在6月中旬向各上市公司发出了《关于做好2000年中期报告工作的通知》,就中报的编制、电子文件的录入、文件的报送等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和要求;7月初又在杭州举办了上市公司电子文件制作与报送培训班,近半数的公司参加了培训,取得了积极的效果。由于准备充分,工作得当,今年中报质量比往年有所提高。主要表现在:
一是今年中报刊登补充和更正公告的公司较往年减少。深交所自今年中报工作一开始,就非常关注已披露中报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就有关中报编制的注意事项发出通知,提醒尚未披露中报的公司加以注意,使一些普遍问题及时得到纠正,从而刊登中报补充和更正公告的公司较往年减少。
二是网上披露的中报正文制作质量比以往有所提高。今年网上披露的中报较1999年报清晰,许多公司的中报图文并茂,使投资者感到清新、亲切。三是正文内容增多,摘要格式趋简。今年中报的披露首次采取正文上网、摘要见报的形式,信息量既大于往年,摘要又简单、明了,使投资者便于选择。今年中报摘要取消了《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压缩了财务报告中的解释性说明等内容,在总体叙述上篇幅减少。与此同时,年报正文内容有所增加,披露要求更为规范。如对上市公司“三分开”、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未决诉讼、存在季节性周期性收入情况及税收制度的影响等方面都要求上市公司必须在中报中明确披露。
二、披露进度加快,业绩可比性增强。
与往年同期相比,今年中报披露速度更快、更均衡。7月份,深市共完成108家中报的披露,占应披露公司总数的21.34%,至8月中旬已披露396家,占总数的78.26%,而去年同期则为75.27%,披露进度保持了均衡从容的节奏,一改过去期初扭扭捏捏,期末蜂拥而至的局面。
新的规定,对所有上市公司取消了所得税先征后返的优惠政策,并首次在中报实行四项计提政策。据统计,税收政策对上市公司利润的影响总额为11.35亿元,占中期上市公司利润总额209.92亿的5.4%;中期四项计提总额为83.4亿元,占中期利润总额的39.9%。由于税收政策更加平等及四项准备金的计提,使上市公司披露的业绩可比性大为增强。
三、上市公司主营业绩整体改善,外部环境对行业的影响凸现,投资收益占利润比例显著增加。
今年中报显示,上市公司平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与去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增长。据统计,今年中期平均主营业务收入为45198万元,平均主营业务利润为8730万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6.54%、8.28%。即使受新的税收政策和四项计提会计制度的影响,平均利润总额也有4167万元,仅比去年同期略减0.01%。
从行业上看,受国际市场油价大幅上涨的影响,辽河油田、石油大明、中原油气等原油采掘类上市公司中期业绩同比增幅居深交所上市公司前列;因钢材价格企稳回升,鞍钢新轧、首钢股份、唐钢股份等大多数钢铁类上市公司的业绩同比均有较大幅度的提高;风华高科、中兴通讯[微博]、托普软件等高科技公司的业绩继续保持较大幅度的增长,显现出了高科技公司高成长的特性。
自去年下半年允许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控股企业、上市公司投资二级市场的股票以来,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参与到投资领域,投资收益占利润比例显著增加。据统计,73.72%的公司有投资收益;投资收益占净利润比例50%以上的公司占全部上市公司的比例为12.45%,比去年同期的8.53%及98年末的9.26%有显著增长。
四、公司自律尚待加强,规范运作还需提高。
从中报的事后审查中发现,上市公司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1、为大股东担保的现象依然存在
今年,中国证监会发出《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强调上市公司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的债务提供担保。然而,在事后审查中发现,为股东担保尤其是为大股东担保的现象依然存在。据统计,到今年中期,存在对外担保的公司有132家,而给大股东担保的达到30家,占上市公司总数的5.93%。
2、部分新上市及新近配股公司业绩严重滑坡
部分公司上市后或通过配股募集资金后,业绩却出现明显的下滑趋势。据统计,1999年新上市及进行配股的公司有116家,这些公司1999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2.56%,而今年中期大幅下滑至4.55%;去年中期平均每股收益为0.35元,而今年则跌为0.13元,福建三农、襄阳轴承、燃气股份三家公司上半年刚完成配股就亏损,而去年上市的茂炼转债、数源科技也加入了亏损行列。
3、信息披露不够及时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够及时,部分公司在重大事项发生后没有进行及时专项披露,而是放在中报里一并刊登,使投资者不能及时了解有关信息,严重影响了市场的透明度。如桂林集琦,其控股子公司于2000年1月、3月和4月分别签署协议,出让12596.14平方米的铺面经营权,涉及金额共计10076.912万元,但公司当时未及时披露,而是在中报中一并公告,使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公司的重大信息并作出判断。
4、公司内部机制不健全
在中报审查工作中发现,部分上市公司存在运作不规范,内部机制不健全的现象。如ST金马从上市以来“三分开”问题一直未解决。该公司董事会因未能及时开会、审议今年中报,致使其中报延迟至9月12日才得以公告。
五、深交所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促进中报规范披露。
在今年中报工作中,深交所进一步加大了事后审查的力度。在审查中,着重对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三分开”、为股东担保、四项计提、税收影响等重要内容进行了重点审查;对公司信息披露不规范、内部运作机制不健全的公司通过发函、约见谈话等多种方式督促其改正,并对在中报审查中发现严重问题的上市公司,及时予以处罚。
今年的中报审查工作已经结束。深交所将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相应措施,扎扎实实做好对本所上市公司的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其信息披露的自觉性、规范性,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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