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人逢佳节爱花钱,然而在一些商家摆出的“花头”面前,不少掏了腰包的消费者反而吃了苦头。因此,今天早上本报的消费者监督网铃声不断。
昨天,龙女士来到瑞金二路一首饰商店,花20元买了2只“翡翠手镯”后,被邀请参加抽奖。龙女士的“手气”不错,售货小姐告诉她,项链对折销售,根据她摸出的数字,再可优惠70元,这样,原价380元的一条项链120元就可卖给她。看到龙女士犹豫不决,小姐又开了口:“再给你30元车费,90元可是最低价了。”从380元到90元,龙女士一路感受到“打折”的喜悦,到头来却发现,家附近的小店里,同样的产品38元就能买到。
芮先生在某超市买了两包“威士雅”壮骨粉,因店家有买一赠一活动,收银条也被“没收”。事后,却发现这是不合格产品,如今少了收银条又没法索赔。朱凤芳花1万多元买的新电脑给家庭带来不快。因电脑主机杂音太响,经销商让她找特约维修部解决问题,结果至今无人上门修理。(薛慧卿 秦武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