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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9月27日 09:03 中新社
中新社厦门九月二十六日电(记者杨伏山) 中共厦门市纪委、监察机关日前立案查处了吴乌、陈少熙、郑建社、吴跃毅等四名严重违法违规的国有企业负责人,开除其党籍,并依法逮捕了这四名涉嫌经济犯罪人。 经查明,原任厦门海洋实业总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吴乌,收受贿赂和礼品共计人民币十六万三千元,空调机两台。 该实业总公司原副总经理兼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陈少熙则利用职权之便,授意本公司财务部两次转出资金四百四十五万元,用于其个人开办的厦门嘉龙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偿还银行贷款利息。一九九八年嘉龙公司归还海洋集团公司五万元,其余款项至今未归还。 陈少熙还利用工程发包的职便收受贿赂五万五千元,并与吴乌等人以下属企业建综合楼为名骗取用地,合伙建私房,违规发放住房补贴一百零四万元,其本人从中分得二十五万元。 郑建社原为厦门市建坤实业发展公司总经理兼厦门洪文居住区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市重点办副主任。他利用工程承包的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一百五十四万四千元。 厦门市经济技术协作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吴跃毅则利用职便侵吞本公司资金人民币五十三万元、美元二万三千元;收受他人财物十万元。 九月十一日,中共厦门市纪委决定,给予上述四名严重违法违纪的国企负责人开除党籍的处分,并依法逮捕了这四名经济犯罪嫌疑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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