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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9月25日 09:59 中国经济时报
财政部涉外司官员说,金融机构不存在对出口企业“惜贷”现象;而且我国已经建立了出口信用保险基金 记者杜登彬北京报道 国家没有必要建立出口融资担保基金和出口保函基金。这是记者近日从财政部涉外司获得的独家消息。 据财政部涉外司官员介绍,之所以作出这样的决定,是出于三方面的考虑:一是我国已经建立了出口信用保险基金。这位官员说,从1988年起,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就开办了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中国进出口银行也于1995年起经办该项业务。国家开办出口信用保险的目的之一就是通过承保出口企业的收汇风险,为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为支持该项业务的发展,国家财政专门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建立了出口信用风险基金,又可进一步支持和推动企业外贸出口的发展。 其二,造成出口企业资金短缺的根本原因在于企业资产质量不高,经营效益较差。据了解,出口企业对外信誉不佳,致使金融机构的贷款渠道不畅。从目前金融机构的实际情况看,信贷资金存量较多,不存在对出口企业“惜贷”的现象。 其三,从出口融资担保的性质看,对出口融资的担保,实质上就是出口信用保险的承保,在国家财政已经为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建立了出口信用保险风险基金后,再建立出口融资担保基金就与之类似而有重复。而且,出口信用保险机构是完全可以办理出口融资的保险。从出口保函的性质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我国金融机构可以办理担保业务,担保业务属商业行为,出口企业可以按照市场要求,向金融机构申请出口保函,如果国家再为该项业务建立基金,就失去其商业目的,同时也易造成政府过多干预出口的问题。 另据了解,为建立国家外贸金融支持体系,根据国务院决定,国家已经设立了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有关具体实施办法即将出台。至于建立完善的出口融资信用保障体系问题,财政部官员说,根据国家关于深化金融改革,整顿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的有关规定及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整顿与改革方案,有关组建统一出口信用保险机构的工作正在由财政部等政府有关部门具体研究实施之中。通过建立统一的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可以进一步发挥积极财政的政策效应,通过政策支持与业务管理,在有效防范国家风险的前提下,为企业外贸出口提供风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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