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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9月25日 09:44 中国经济时报
信息产业部目前正抓紧进行立法调研,收集国内外相关立法资料,在此基础上确立法律的框架,并起草《电信法》(征求意见稿) 记者杜登彬北京报道 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已经将《电信法》列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类项目,《电信法》应该在本届人大任期内完成。这是记者近日从信息产业部获得的最新消息。 据透露,目前中央对电信改革的决策已定,立法条件也已经具备,信息产业部正抓紧进行立法调研,收集国内外相关立法资料,在此基础上确立法律框架,并起草《电信法》(征求意见稿),上报国务院审议通过后,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争取早日出台《电信法》。 《电信法》之所以会与人们的要求有所推迟,据信息产业部官员解释说,为了解决电信管理的急需问题,在《电信法》出台之前,国务院决定先制定《电信管理条例》、《外商投资电信业管理规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这位官员说,目前这几部行政法规的起草工作进展顺利。首先,1999年信息产业部在广泛征求各方面的基础上,完成了《电信管理条例》,并于1999年12月上报国务院审议;其次,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的进程的加快,电信对外开放已近在眼前。为了迎接入世后的电信开放,信息产业部正按照国务院2000年立法计划,加紧起草《外商投资电信业管理规定》,争取尽早上报国务院审议;再次,为了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健康有序发展,繁荣网上信息,依法管理,信息产业部起草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并已经征得了教育部、卫生部、国家工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等单位的同意,于2000年6月初上报国务院,现已经出台。 据这位官员介绍说,信息产业部的初步设想是:待《电信管理条例》、《外商投资电信业管理规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立法工作完成后,将尽快组织力量起草《电信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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