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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9月21日 15:04 中国经济时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郑筱萸说,我国制药企业规模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极少 记者方斌宁波报道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中国药学会理事长郑筱萸近日在宁波召开的2000年中国药学会学术年会上指出,中国制药企业亟待改变规模小、创新能力低、产品结构低水平重复的现状。 郑筱萸介绍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药生产年均增长17.7%,高于同期全国工业年均增长速度4.4个百分点,是国民经济中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然而,低水平重复研究、重复生产、重复建设成为阻碍医药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重要因素,是医药经济健康发展的顽疾,也是我国医药市场混乱、假劣药品屡禁不止的深层次原因和“源头”之一。有关资料表明,1998年世界排位前10位的制药公司一年销售额均在80亿美元以上,第二十位的年销售额也达26亿美元以上;而1999年,我国最大的化学制药企业的年销售额约50亿人民币(折合6亿美元),第二十位的不足7亿人民币。 另外,我国制药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极少,缺乏创新能力,许多企业重复生产同一品种的产品,一些普通药生产出现结构性过剩,大多数企业达不到国家制定的GMP标准,全国6300多家医药生产企业中仅有89家企业、38个车间和13个品种取得了GMP认证。全国药品生产企业绝大多数为中小企业,整体管理水平不高,厂家设备闲置现象较为严重,如片剂只有30%左右生产能力被利用,低水平的重复生产在市场上表现必然是恶性无序竞争。一些企业以牺牲质量为代价降低成本,药品质量难以保证。 郑筱萸说,为此,国家医药管理局将在严格药品研究监管,实行药品研究机构登记备案准入制度,加大药品研究中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创制新药的同时,严格控制药品生产企业准入条件,加大监督实施GMP力度,逐步淘汰“低小散”企业。国家已制定分剂型、分步骤实施药品GMP认证规划,对限期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关、停。获得GMP认证的企业经过批准,允许接受委托加工,开展集团内部的异地生产,允许申报仿制药品。同时,鼓励现有药品批发企业的规模化,鼓励大型药品批发企业跨地区兼并市县级药品批发企业,将市、县药品批发企业改组为区域性基层配送中心;坚持标准,积极稳妥开展药品零售连锁经营试点,促进药品经营管理集团化水平,鼓励通过GMP认证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跨地域开办连锁店。 郑筱萸说,我国已实行的新开办企业必须是有1个二类以上新药(中药2个以上)方可申请开办、新企业必须取得GMP认证方可核发许可证的举措已经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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