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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9月21日 08:57 中新社
(编者按:一九九六年至二000年是中国的第九个五年计划,这五年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不平凡的五年,也是改革开放力度很大的五年。在“九五”即将过去,“十五”即将来临之际,本社推出一组系列稿,回顾“九五”期间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敬希垂注。) 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的市场经济新体制需要经历计划经济的艰难蜕变。过去的五年,在两种体制的“胶着”中,计划手段发生了五大变化: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国家订货制度。在逐步减少指令性物资分配计划品种和数量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国家订货的范围,初步建立起一套包括重要农产品、农用生产资料和基础工业产品在内的国家统一订货制度,使订货成为国家调控市场的重要手段。 二是继续完善重要商品的中央和地方两级储备体系。从一九九五年始,国家对粮食、棉花、食用植物油、食糖、猪肉等十五种重要基础性或特需商品编制国家储备计划。在制定和实施国家储备计划的过程中,更加注意与财政、银行等有关部门协调好关系,提高储备效益。并根据保持宏观经济稳定的要求,适时增加国家投放,对市场供求进行调节,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三是完善了国家计划报告和信息发布制度。“九五”期间国家计委开始定期或不定期地发布中国宏观经济、产业投资等方面的信息。从一九九七年起,国家计委先后发布了中国电力、煤炭、炼油、乙烯、交通运输、钢铁和有色金属工业等方面的生产建设情况、市场需求状况、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国家政策导向,增加了宏观决策的透明度。 四是完善计划实施的政策手段。为扩大汽车消费,国家计委组织制定了《汽车消费及使用环境政策》,待进一步完善后报国务院批准;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国家计委、科技部联合制定了中国第一部引导高技术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确定一百三十八个领域为今后两年中国高技术发展的重点。 五是更多地运用了法律手段调控市场,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九五”期间,先后颁布了《价格法》、《招投标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使计划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据悉,随着计划体制改革的深化,计划职能的转变,国家计委正努力摆脱具体事务,减少对微观经济活动的过多干预,把计划工作的着眼点放在抓大事、抓全局、抓总量、搞好宏观调控上。 目前,国家管理价格的方式已发生了实质性改变,不再采用计划经济中那一套行政命令的办法。在社会商品零售环节,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仅占百分之五点三,市场调节比重已达百分之九十四点七;在生产资料出厂环节,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占百分之十六点二,市场调节占百分之八十六。 与当年政府统购统销,包办一切的情形相比,现在的变化可谓大矣。(完)(记者肖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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