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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9月20日 16:00 中国青年报
国家计委价格司负责官员9月19日谈到改革药品价格管理时表示,完善药品市场价格监测体系,建立药品价格灵敏反应机制,是今后改革的重点。其具体做法是下放药品价格管理权限;政府及时调整药品零售价格;药品经营者及时调整零售价格。 这位官员说:价格整改几年了,但社会各界的评价却是“消费者感觉不明显,老百姓没得到多少实惠”。这使有关部门压力很大。他说:“特别是药品实行招标采购后,对我们触动更大。想不到有些药品的实际价格比市场价低这么多,人们不禁要问,当初的价格是怎么定的?”他坦言:“当时真有一种‘无颜见江东父老的感觉’。” 他说,当务之急是要对医药市场进行客观的分析,要搞清市场的真实情况,药价的虚高部分与实际价格间的空间到底有多大,从而制订合理价格。 据介绍,药品政府定价的范围是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及具有垄断性的特殊药品。为提高药品政府定价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将采取3项措施:建立药品价格专家评审制度;建立药品价格部门协商制度;建立药品价格听证会制度。同时加强药品市场价格监督和检查,要求药品经营者不得“三虚一低”(即虚列成本、虚定价格、虚开发票、低价倾销),药品销售明码标价,建立药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招标采购药品实行价格备案制。 他说,相当一部分药品定价的权力要下放到省级管理部门,建立地区灵敏的反应机制,因为基层对市场更接近,反应更灵敏。改革药品价格管理的核心是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具体做法是,政府只制订最高零售价,合并进销差率和批零差率,逐步缩小流通差率;对市场供大于求的药品,按照社会先进成本定价。(潘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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