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以1000元面值为一交易单位,简称"一手",实行整手倍数交易,计价单位为每百元面额。可转换公司债券申报价格和升降价位为0.01元,每次申报最低不少于一个价位。实行T+1交收。投资者委托券商买卖可转换公司债券须交纳手续费,上海每笔1元,异地每笔3元。成交后券商收取的佣金为总成交金额的0.2%,佣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券商须向上交所交纳成交金额的0.01%交易经手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