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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9月10日 16:46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张鹏通讯员梅玉兰)昨天,记者从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北京市各级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争议金额目前做出重大改革,各区县基层法院一审可以受理争议金额为500万元的案件,而在此前,这个金额标准仅为250万元。 由于近年法院受理标的上千万,甚至上亿元的民事、经济纠纷越来越多,这些大标的案件主要集中在高、中级法院,造成这些法院积案过多,超审限严重等情况,令诉讼当事人颇感烦恼。为了解决这种情况,应最高法的要求,北京市高法出台了规定,规定高级法院主要受理争议金额不低于1亿元的经济民事纠纷,中级法院受理争议金额在500万元以上不满1亿元的房地产和其他民事经济案件,而区县基层法院受理500万元以下的纠纷。据称,上调争议金额后更有利于各级法院各司其职,不但方便了打官司的人,也提高了审判效率。(记者张鹏 通讯员梅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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