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四川网9月1日消息 记者获悉,成都佳灵公司状告成都希望集团森兰公司,以涉嫌窃取其商业机密为由,向希望森兰公司索赔3000万元。昨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据悉,今年4月8日,省高院依法对希望森兰公司的财务、人事、销售、技术等档案实施了诉前保全。
由于这两家公司有较高的知名度,因而他们之间的官司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昨日法院开庭时,法官宣称,此案因涉及商业机密,与本案无关人员退场。
据了解,成都佳灵公司是一家民营高科技企业;该公司从1986年开始,专门从事研究、生产各类变频器产品。通过十多年的发展,该公司在变频器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等诸多方面取得了迅猛的发展。
成都希望集团是一家专事饲料的研究开发和生产销售的企业。成都希望森兰变频制造公司(以下简称希望森兰公司),是由刘永言的希望大陆公司于1997年成立的分公司。
原告称:为了开发和研制变频器,填补中国民族工业的空白,从1986年开始,原告方法人代表吴加林即开始潜心研究,截止1998年,原告方共花费13年的心血,投入科研资金350多万元,取得了关于IP6C变频器研制的各项重大成果。被告为了获取原告的技术秘密而实施了一系列侵权行为:
首先,被告凭借其资金优势和社会地位,采取高薪利诱手段,先后从原告处挖走核心技术人员、销售人员24名,并委以重任,之后被挖去的人员利用其手中所掌握的原告的技术秘密和生产工艺流程,为被告设计生产侵权产品BT40S系列数字式变频调速器。其次,采用非正式手段,挖走原告方的销售人员,并委以各地分公司经理、办事处主任职务,窃取并利用原告方的销售渠道及客户资料,大肆销售侵权产品,获取非法利益。由于被告方的上述侵权行为,致使原告的生产销售受到巨大影响,并造成原告人员心理动荡,生产技术投资无法按期收回,损失巨大。
成都希望森兰变频器制造有限公司在民事答辩状称:森兰公司生产的产品与佳灵公司生产的产品没有内在的必然联系,谈不上答辩人侵被答辩人的权利问题。被答辩人所称答辩人采取非正当手段,挖走原告方的销售人员,窃取并利用其销售渠道及客户资料,大肆销售侵权产品,获取利益更是毫无依据。答辩人从事变频器的生产,经营早在答辩人方工作过的部分人员流动之前就已形成一定研制、生产、销售规模,被答辩人所谓的销售资料和客户资料,答辩人从未知晓。答辩人所销售的客户均从公开合法渠道按市场经营规则所获得,被答辩人所称“非正当手段,挖走人员、窃取”等纯属不实之词。因而认为被答辩人无视事实和法律,应承担本案的全部后果。请求法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全部诉讼请求,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昨日法庭经过一天的法庭调查后,宣布十日内双方提供新的证据之后,择日再行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