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消息 据(600708)上海东海股份有限公司公布的最新重大事项公告,该公司因借款及担保而涉讼。
具体事宜如下:
1.公司于1997年9月30日向光大银行[微博]上海分行借款人民币800万元(上海思乐得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因到期未能按期履行偿债责任,而被其于2000年1月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于2000年3月23日(2000)沪二中经初字第99号判令公司限期履行偿债责任,上海思乐得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负连带清偿责任。
2.公司为原属子公司上海汇诚实业公司两笔借款(本息分别为3733784.31元和4194500.33元)提供担保,因该公司未能按期履行偿债责任,而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令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于2000年6月5日,向公司发出(2000)沪二中执字第539-1号及(2000)沪二中执字第540-1号民事裁定书,决定对公司进行强制执行。
公司称,目前,上述三项诉讼事件正在执行当中,公司正与有关债权银行协调、沟通,争取将损失降至最低。该诉讼事项有可能对公司的2000年度损益产生影响,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上证网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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