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宜航报道:内蒙古名酒“宁城老窖”最近被广东陆丰市的特约经销商告上了法庭,起因是陆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最近没收了该经销商的140箱质量不合格的“宁城”牌宁城老窖酒。陆丰市法院上周已受理此案。
据陆丰市质监局介绍,该局6月份接有关质量投诉后,当即查封了勤顺发营业部的140箱“宁城老窖”。经检验,这批酒“有黑色、白色片状沉淀物”,属“不合格产品”。7月25日,陆丰市质监局对该营业部作出了停止销售不合格的“宁城老窖”酒、没收140箱“宁城老窖”酒、没收非法销售收入、罚款两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勤顺发营业部称,今年3月该营业部成为“宁城老窖”的特约经销商,并依约交付了按金。该酒出现质量问题被质监局查封,造成该营业部损失61万元。该营业部多次与“宁城老窖”方面进行交涉,但对方“置之不理”。该营业部遂向陆丰市法院状告“宁城老窖”的生产者———宁城老窖集团、销售者———宁城老窖集团销售总公司、广东市场包装开发者———深圳市银辉工贸实业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请求判令三被告共同赔偿损失6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