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公司 中期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一、公司简介 1、 法定名称: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YizhengChemicalFibreCompanyLimited 公司简称:仪征化纤 英文缩写:YCF 2、 法定代表人:傅兴堂先生 3、 注册和办公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江苏省仪征市 邮政编码:211900 电话:86-514-3232235 传真:86-514-3233880 互联网网址:http://www.ycfc.com 电子信箱:cso@ycfc.com 4、 董事会秘书:邵敬扬先生 董事会助理秘书:石敏小姐 联系地址:中国江苏省仪征市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电话:86-514-3231888 传真:86-514-3235880 电子信箱:cso@ycfc.com 5、 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 港经济日报》、《南华早报》(英文) 登载中期报告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指定国际互联网 网址:http://www.sse.com.cn 中期报告备置地点: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6、 股票上市地点、股票简称和股票代码: H股上市地点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 ——股票简称:仪征化纤 ——股票代码:1033 A股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 ——股票简称:仪征化纤 ——股票代码:600871 二、会计数据与业务数据摘要 1、 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主要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节录自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之帐项(合并及未经审计) 单位:千元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年 一九九九年 主营业务收入 4,346,542 3,058,784 利润总额 453,814 255,109 所得税 72,623 39,371 净利润 377,525 207,893 未计非经常性损失的净利润 438,407 304,111 非经常性损失: 处理固定资产亏损 60,882 96,218 总资产 11,518,662 11,298,950 资产负债率 23.9% 26.6%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8,718,376 8,234,058 每股收益 人民币元0.094 人民币元0.052 净资产收益率 4.3% 2.5% 每股净资产 人民币元2.180 人民币元2.059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 人民币元2.147 人民币元2.046 注:每股收益=净利润/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报告期末股东权益x100% 每股净资产=报告期末股东权益/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报告期末股东权益-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待摊费用-待 处理(流动、固定)资产净损失-开办费-长期待摊费用-住房周转金负数余额)/报 告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2、本集团业务数据摘要: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销售量(吨) 二○○○年 一九九九年 增/(减)(%) 聚酯切片 222,498 194,242 14.5 涤纶短纤维 175,982 163,542 7.6 涤纶中空纤维 14,441 10,882 32.7 涤纶长丝 80,779 64,771 24.7 小计 493,700 433,437 13.9 产品平均价格(人民币元/吨) 二○○○年一九九九年增/(减)(%) 聚酯切片 7,901 6,112 29.3 涤纶短纤维 8,652 7,244 19.4 涤纶中空纤维 9,231 9,356 (1.3) 涤纶长丝 11,165 8,700 28.3 产品加权平均价格 8,741 7,007 24.7 生产量(吨) 二○○○年 一九九九年 增/(减)(%) 聚酯切片 238,053 211,278 12.7 涤纶短纤维 177,361 168,388 5.3 涤纶中空纤维 15,665 11,760 33.2 涤纶长丝 88,638 71,230 24.4 小计 519,717 462,656 12.3 三、股本变动及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股本变动情况 (1)于本报告期内,本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均无变化。 (2)股权结构 单位:千股 面值:每股人民币1元 分类 期初数 报告期内变动情况 期末数 比例 (i)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法人持股 1,680,000 0 1,680,000 42% 2、社会法人持股 720,000 0 720,000 18%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2,400,000 0 2,400,000 60% (ii)已流通股份 1、境内上市的人民币 200,000 0 200,000 5% 普通A股 2、境外上市的外资H股 1,400,000 0 1,400,000 35% 已流通股份合计 1,600,000 0 1,600,000 40% (iii)股份总数 4,000,000 0 4,000,000 100% 2、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于二○○○年六月三十日,根据本公司的A股及H股股东名单, 本公司之 股东总户数为95,280户,其中A股流通股股东户数为93,417户,A股法人股股东户数 为2户,H股股东户数为1,861户。 (2)于二○○○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前10名最大股东之持股情况如下: 占总股本 本报告期内 股东名称 类别 持股数量 比例 股数增/(减)* (千股) (%) (千股)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A股 1,680,000 42.00 1,680,000 (“中国石化”)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H股 1,331,782 33.29 285,000 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信”) A股 720,000 18.00 - 哈里投资 A股 2,952 0.07 - 道里投资 A股 2,556 0.064 - HKBCNominees(HONGKONG) H股 2,074 0.052 - LimitedA/CBR-13 CHEUNGCHAKSUN H股 2,000 0.050 - 兴和基金 A股 1,554 0.039 - HKBCNominees(HONGKONG) H股 1,516 0.038 - LimitedA/CBR-16 HKBCNominees(HONGKONG) H股 1,484 0.037 - LimitedA/CBR-12 *本报告期内股数增/(减)指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之股东的股数增/(减) 。 经中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经贸委”)国经贸企改[2000]154号文批准,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中国石化集团” )进行了资产重组,在此资产重组基础上,于二○○○年二月二十五日,设立了中 国石化。作为上述资产重组的一部分,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将其全资附属公司仪化集 团公司(“仪化”)所持有的1,680,000,000股本公司国有法人股(“该等股份”) 注 入中国石化。据此,中国石化持有本公司该等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42%, 中国石化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3)本报告期内中国石化和中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未发生质押、冻结。 3、购买、出售或购回本公司上市股份 截至二○○○年六月三十日止之期间,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 购回任何本公司股份。 4、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股本权益 根据香港证券(公开权益)条例(“公开权益条例”)及中国有关信息披露的 法律法规须予以披露之本公司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于二○○○年六月三十 日所持有本公司之A股权益详列如下: 1.董事 姓名 持有属于个人权益之A股股数 傅兴堂 0 孙志鸿 0 钱衡格 2,000 马育平 2,600 徐正宁 2,600 肖维箴 0 姚汉冲 0 王文杰 0 龙幸平 0 叶宗善 0 赵曙明* 0 初苏华* 0 *独立董事 2.监事 姓名 持有属于个人权益之A股股数 黄桂庚 2,300 周文飞 0 陈健 0 李凤鸣** 0 黄志伟** 0 **独立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姓名 持有属于个人权益之A股股数 凌爱宝 2,600 沈希军 0 李仁炎 0 周新华 0 邵敬扬 0 本公司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在本报告期内无变动。 除以上所述者外,于报告期内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概无持有( 不论以 实益或非实益方式持有)本公司、附属公司及其任何联营公司(释义见公开权益条例) 的股本的任何权益。 5、董事及监事购买股份及债券权利 除上列所载外,本公司、附属公司及其任何联营公司均没有在本报告期内任何 时间参予任何安排,让本公司各董事、监事或其配偶或其未满18周岁之子女透过收 购本公司或任何其它公司股份或债券而得利。 四、业务回顾与展望 文中涉及之财务资料均未经审计及为本集团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 中期业绩 截至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合并主营业务利润为人民币888 ,701,000元,比去年同期的人民币780,016,000元上升13.9%, 合并净利润为人民 币377,525,000元,比去年同期的人民币207,893,000元上升81.6%;基本每股盈利 人民币0.094元,比去年同期的人民币0.052元上升81.6%。 董事会决议不派发截至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中期股利(一九九九 年度亦未派发中期股利)。 市场回顾 二○○○年上半年,亚洲经济继续呈现回升趋势,中国经济亦扭转了国民生产 总值增长率连续七年下降的趋势,出现了重要的转机,实现了8.2 %的经济增长。 中国石油、石化工业在重组改制后,生产经营保持良好态势。纺织业结构调整、产 业升级成效显著,纺织品出口和盈利水平大幅增长。 受益于宏观经济和下游纺织工业的好转,中国聚酯工业在需求的强劲拉动下快 速发展。上半年,境内涤纶纤维的总消费量达278.17万吨。同比增长8.6%。 与此 同时,随着打击走私,规范来进料加工贸易的深化,境内替代进口的聚酯投资高涨, 小规模聚酯装置产能增加迅猛,上半年累计达50万吨,境内涤纶纤维自给率高达80. 2%,致使涤纶纤维的总供应量达294.26万吨,同比增长9.9%。受此供需两旺、 总 体平衡的综合影响,上半年聚酯产品价格表现为相对平稳,略有上升。 亚洲区内二○○○年一季度精对苯二甲酸(“PTA”)、乙二醇(“MEG”)、 对二甲苯(“PX”)等各种聚酯原料价格相对平稳,二季度受原油价格上升和聚酯 需求增加的影响而有较大幅度的上升。 经营情况 二○○○年上半年,本集团抓住境内聚酯市场需求增长强劲的机遇,提高产品 产销量,强化各项管理,结构调整的成效进一步显现,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高,本 集团实现合并净利润人民币377,525,000元,创一九九六年起五年来同期最好水平。 其中仪化佛山聚酯有限责任公司(“佛山聚酯”)和佛山化纤联合总公司(“佛化 集团”)、仪化康祺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康祺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康祺集 团”)盈利分别为人民币32,788,000元和人民币9,698,000元。 市场营销 上半年,本集团继续强化与境内同行的沟通,面对聚酯新增产能对市场的冲击, 加强客户关系管理,及时调整用户结构,拓展新的用户。充分利用康祺集团等良好 的销售网络,减少中间环节,控制市场调价的幅度和节奏,直销率达78.0%。加大高 附加值差别化产品的市场开发力度,上半年差别化产品的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三分 之一。上半年,本集团共销售聚酯产品493,700吨,完成年度计划的51.8%, 比去 年同期的433,437吨增长13.9%,产销率达98.9%。 生产运行 上半年,本集团在不安排大修的情况下,保持生产装置的安全稳定运行。 产品 质量稳中有升。顺应市场要求适时调整产品品种,保证了营销策略的实现。上半年 本集团共生产聚酯产品519,717吨,完成年度计划的51.2%,比去年同期的462,656 吨增长12.3%,产能利用率达102.9%。 科研开发 上半年,本集团加大技术创新、技术进步、技术改造的力度,强化产品销售、 生产、开发的有机结合,大力开发差别化产品,产业升级迈上新台阶。目前日常生 产品种达140余种。其中,继用于碳酸饮料的瓶级切片通过世界最大碳酸饮料生产商 之一的技术论证后,用于矿物质水饮料的瓶级切片亦通过该厂商的技术论证;复合 有色涤纶长丝成功地被武警确定用于制作警服用面料。上半年,本公司聚酯切片差 别化率为45.1%,比去年同期提高了9.5个百分点,涤纶纤维差别化率为26.6 %, 比去年同期提高了12.6个百分点,其中涤纶短纤维和涤纶长丝差别化率分别为22.3 %和20.5%,分别比去年同期提高了9.3个百分点和3.8个百分点。 成本控制 上半年,本集团认真分析原料国际、国内市场价格走势,适时果断在境内外采 购低价原料,充分利用库存调节手段,成功规避了原料价格更大幅度上涨的风险。 其它物资采购全面推行招标机制,采购成本进一步受控。本公司单位产品物耗进一 步下降,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同比下降8.4%。适时调减对用户的运费补贴,上半年, 本集团营业费用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5.7%。进一步加快资金流通速度,降低银行贷 款,减少应收款和其它应收款。上半年,本集团财务费用比去年同期下降61.0%。 管理费用因科研开发费用、折旧和工资上升等因素上升了15.2%。上述三项费用合 计减少了9.1%,期间费用控制良好。 内部管理 上半年,本集团全面系统地开展制度建设,规范和加强设备、工艺、质量、物 资、能源和现场等各项专业管理,共修订、新增各类内部管理制度105项, 与此同 时强化财务、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能,进一步巩固了内部监督约束机制。 投资情况 上半年,本集团计划中的结构调整项目建设进展顺利,资本支出为人民币128 ,000,000元。4万吨固相缩聚装置搬迁改造项目设备全部安装就位,10 万吨聚酯国 产化装置项目主要设备安装就位。5万吨涤纶加工丝改造项目和6万吨直接纺涤纶长 丝项目,均正按计划抓紧进行。 财务状况 上半年,本集团主要产品的加权平均价格比去年同期上升了24.7%。产品主要 原料的加权平均价格比去年同期上升了60.0%,毛利率受压至20.4%,比去年同期 的25.5%回落了5个百分点。上半年, 本集团实现主营业务利润和净利润分别为人 民币888,701,000元和人民币377,525,000元,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3.9%和81.6 %。上半年,本集团继续推行稳健政策,加大力度清理低效益固定资产, 共处置固 定资产人民币60,882,000元,而去年同期共处置人民币96,218,000元。 于二○○○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总资产达人民币11,518,662,000元, 资产负 债率仅为23.8%,相比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总资产人民币11,502,568,000 元,资产负债率26.6%,分别上升人民币16,094,000元及下降2.8个百分点。 截至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营业活动所得净现金流入为人民 币1,050,527,000元,投资活动所得净现金流入人民币122,319,000元,财务活动所 得净现金流出人民币766,939,000元。于二○○○年六月三十日, 本集团现金及现 金等价物达到人民币814,000,000元。 下表所列为本报告期内本集团财务会计报告(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未 经审计)部分项目:(单位千元) 项目 二○○○年 一九九九年 增/(减)(%) 主要变动原因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总资产 11,518,662 11,502,568 0.1 并无重大变化 应收帐款净额 65,070 81,226 (19.9) 现金回笼加快 存货净额 1,154,807 1,006,768 14.7 原材料库存增加 长期投资净额 25,552 24,030 6.3 股权投资差额摊销 固定资产净额 7,243,524 7,504,225 (3.5) 在建工程转入及折旧 工程物资 59,067 41,686 41.7 为二○○○年下半年多项工程做准备 短期借款 305,000 760,000 (59.9) 偿还短期借款 应付账款 525,889 214,820 144.8 原材料采购增加 长期负债 294,424 243,970 20.7 长期借款增加 未分配利润 522,519 144,994 260.4 实现净利润转入 股东权益 8,718,376 8,340,851 4.5 实现净利润转入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项目 二○○○年 一九九九年 增/(减)(%)主要变动原因 六月三十日 六月三十日 主营业务收入 4,346,542 3,058,784 42.1 产品销售价格和销售量增加 营业成本 3,435,926 2,262,800 51.8 原材料价格上升和销售量增加 主营业务利润 888,701 780,016 13.9 销售收入增加 存货跌价损失 12,783 49,012 (73.9) 采购低价原料 财务费用 33,259 85,214 (61.0) 利息支出减少 营业外支出 74,984 112,767 (33.5) 处理固定资产损失减少 净利润 377,525 207,893 81.6) 实现收益增加 展望 二○○○年下半年,预计亚洲经济将继续保持增长, 中国政府将继续采取积极 有效的措施,实现7%的经济增长。下半年,纺织业亦将继续加快结构调整和产业升 级的步伐,维持较好的盈利水平, 为全面提升对高品质聚酯产品的需求奠定坚实的 基础。下半年,预计中国境内有50 万吨大规模聚酯装置和若干小规模聚酯装置集中 投产,聚酯产品供应继续加速增长。预计境内聚酯产品价格将在供需同步增长的新 的平衡层面上保持平稳的走势。 下半年,预计原油价格将有所下降,亚洲区内,对聚酯原料PX、PTA、MEG等的 需求相对稳定,其价格亦将稳中趋降,其中MEG 价格由于新产能投产而表现更为明 显。 展望下半年,本集团将保持生产经营稳步增长,进一步降低成本费用,加快技 术开发、产品开发和市场开发,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建设。与此同时进一步抓好结构 调整项目建设和发展,努力使新建项目成为新的利润增长点,并考虑本集团未来五 年的发展计划。 下半年,本集团将重点做好以下具体工作: 一、保持生产销售稳步增长 下半年,本集团将认真分析产品市场容量、产品产能等因素的变化,加强同业 内外协调,稳定市场,稳定价格,积极做好新增瓶级切片和长丝等产品的预销售工 作,实现深度加工产品销售的进一步增长。同时认真研究产品出口战略,积极开拓 国际市场。下半年,本集团将继续强化现场各项专业管理,确保安全、稳定、满负 荷、优质生产。 二、进一步降低成本费用 下半年,本集团将进一步优化供应链管理,新建仓储设施,准确把握时机,低 价采购,稳定供应,进一步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增强市场应变能力。抓好装置达 标,进一步降低主要产品制造成本。继续执行紧缩政策,严格控制可控费用。加强 资金统一运作,优化资金存贷结构,减少利息支出。研究制定新的分配制度和激励 机制,积极采取步骤,精简机构,积极稳妥地推进减员增效工作,降低人工成本。 三、加快技术开发和产品开发 下半年,本集团将理顺科技进步体制,加大科研开发和科技人员教育培训的投 入,确保科技开发项目顺利进行。进一步强化产品销售、生产、开发的有机结合, 加快差别化产品的开发,优化产品结构。注重培养使用好科技人才,尽快形成一批 自有核心技术、专有技术,配套技术和优势产品。 四、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建设 下半年,本集团将从提升传统产业、提高竞争力的战略高度来细化和落实信息 系统发展规划。本公司光纤主干网在9月底建成投用, 并于年内启动办公自动化, 提高行政办事效率。本公司亦将做好与中国石化的财务及会计资讯系统网络和原料 采购及石化产品销售电子商务平台的衔接工作。同时加强公司内部各项基础管理工 作,为优化本公司局域网,运用信息技术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创造条件。 五、进一步抓好结构调整项目建设和发展战略 下半年,本集团将进一步抓好结构调整项目建设,力争二○○一年为本公司贡 献盈利。4万吨固相缩聚装置搬迁改造项目将于十一月底建成投产;10 万吨聚酯国 产化装置项目将于十二月底建成投产;6 万吨直接纺涤纶长丝项目将于二○○一年 六月底前建成投产;5万吨涤纶加工丝改造项目将于二○○一年八月底前建成投产。 与此同时,本公司董事会已决定兴建45万吨PTA项目, 以进一步提高本公司的原料 自给率。目前该项目已获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准。 展望未来,尤其面对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 ”)后来自境外大公司的 挑战和下游纺织等行业需求放大的机遇,本集团策应中国石化总体发展战略, 已经 确定了未来发展的指导思想,即紧密结合我国化纤工业特点,以市场需求为导向, 坚持技术创新、技术进步、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四位一体,继续把结构调整放在首 位,坚持增量投入带动存量调整,实施技术改造和国产化战略,突出发展聚酯主业, 将聚酯主业做优、做精、做强、做大。与此同时,向上增加原料配套能力,实现聚 酯成本最低化;向下增加加工深度,实现聚酯加工产品系列化、高附加值化,进一 步强化配套合理、优势互补、结构均衡的竞争优势,五年内力争把本集团建设成世 界前三至五位的顶级聚酯企业。据此,本集团将在下半年审慎论证、细致规划本集 团“十五”发展计划,并及早获取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的批准,为实现本集团长远 的可持续盈利性增长,回报境内外投资者作最大努力。 五、重要事项 1、根据本公司章程, 本公司董事会决议不派发截至二○○○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之中期股利。上半年,没有将款项从净利润拨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 或任意公积金。 2、、二○○○年八月,本公司获国家计委计产业[2000(1992)] 字《国家计委 关于同意启动仪征化纤公司年产45万吨PTA项目的批复》。 3、经于二○○○年六月三十日召开的本公司一九九九年度股东年会批准, 本 公司于二○○○年七月十四日派发了截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末期股 利每股人民币0.11元。对境内股东派发股利具体事项之信息刊登在二○○○年七月 七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对境外股东派发事项之信息则一并刊 登在本公司一九九九年度股东年会决议公告内。本公司一九九九年度股东年会决议 公告登载于二○○○年七月三日之《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经济 日报》和《南华早报》。 4、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5、 本公司最终控股股东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于二○○○年二月二 十五日完成了一项重组。重组完成后,中国石化成立。作为该重组的一部分,仪化 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1,680,000,000股国有法人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 42%, 出让给中国石化持有,中国石化因而成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仪化不再持有本公 司任何股份。有关公告登载于二○○○年二月二十八日之《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香港经济日报》和《南华早报》。 6、随着中国石化集团重组完成后,中国石化成为本公司的控股公司,原为中国 石化集团公司附属公司的本公司部分现有关联交易的对方当事人,现已成为中国石 化的附属公司或分支机构。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原有的一些附属公司, 包括扬子石油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扬子”), 成为中国石化的附属公司且仍为本公司的关联人士 (定义见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而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原有的 另一些附属公司,包括华东输油管理局、 扬州石油公司和无锡石油公司成为中国石 化的分支机构,并且不再具法人资格。 而仪化仍为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的附属公司及 本公司关联人士。但此类关联交易的具体条件和条款保持不变。本公司为此已向香 港联交所提出申请,就该等关联交易在一定条件下给予本公司豁免遵守上市规则第 14章有关披露要求,香港联交所已于二○○○年七月二十五日发出豁免函,给予本 公司该等豁免。有关公告登载于二○○○年六月二十日之《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香港经济日报》和《南华早报》。 本集团于截至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内进行的有关重大关联交易如下: (1)购销商品、提供劳务发生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在截至二○○○年六月三 十日止六个月内向中国石化采购原材料共计人民币53,452,000元,该交易额约占同 类交易金额的2.0%;向扬子采购原材料共计人民币1,096,961,000元,该交易额约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41.6%;向仪化及其附属公司(“仪化集团”)采购货物共计人民 币54,363,000元,该交易额约占同类交易金额的2.1%; 向仪化集团销售货物共计 人民币477,947,000元,该交易额约占同类交易金额的11.0%; 及向仪化支付杂项 服务费共计人民币60,000,000元,该交易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100%。本报告期内 并没有发生其他同类交易。本公司认为向上述关联人士购买产品将确保本集团原料 稳定及安全的供应,向仪化集团销售货物将稳定本公司一定的销售渠道和销售额, 因而对本集团是有利的,上述交易乃按市场价格定价及以带款提货结算方式进行。 向仪化支付杂项服务费乃是严格按本公司与其签定的《综合服务协议》进行的。上 述关联交易对本公司利润没有不利影响。 (2)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资产股权转让关联交易发生。 (3)与关联方往来款项。 本公司在二○○○年六月三十日内应收仪化集团款 项共计人民币185,400,000元,主要为其它应收款; 应付其它关联人士帐款共计人 民币86,297,000元,主要为应付扬子款。该等关联交易对本公司影响不大。 (4)其它重大关联交易。 本公司于二○○○年六月三十日存于中国石化集团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化财务公司”)款项共计人民币655,962,000元。 该 关联交易是按市场利率计算利息的。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上述关联交易是在本公司日常业务过程中按一般的 普通业务往来及基于普通的商业交易条件或有关交易的协议基础上进行的。 本公司于截至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内进行的有关关联交易详情见按 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之附注。 7、 按照国家经贸委和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促进境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深化改革的意见》的要求,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已完全实行人员独立、资产完整 和财务独立“三分开”。 8、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托管、承包、租赁其它公司资产, 亦无其它公司托 管、承包、租赁本公司资产的情况。 9、经本公司一九九九年度股东年会批准, 本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 所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本公司二○○○年度之境内及境外核数师。 10、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本集团于本报告期内处置部分低效益机器、设备及 其它固定资产共人民币60,882,000元。除此之外,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未有吸收兼并 情况发生。 11、本公司概无存于任何金融机构之委托存款。截至二○○○年六月三十日止, 本公司在收回到期存款方面概无任何困难。 12、根据本公司与仪化于一九九四年二月八日订立的综合服务协议,仪化负责 向本公司员工提供住房服务。随着国家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仪化已向仪化及本公司 员工出售住房,截至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已形成亏损人民币1.6亿元。 按 两公司受益人数比例分摊,本公司应承担之亏损额为人民币1.1亿元。 本公司将按 员工预期服务年限进行摊销该亏损额及未来不时发生之亏损。预计本公司员工从一 九九七年起未来之预期服务年限为20年。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摊销亏损人民币2,750 ,000元。 13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一九九四年二月二十三日发出的文件(国税函发 [1994]61号),本公司的所得税率为15%。该优惠所得税率截至二○○○年六月三 十日仍然有效。本公司未接获税务部门关于改变该税率的通知。 14、如果中国在今年内加入WTO,中国纺织品出口壁垒将趋向削弱, 中国纺织 业有望获得更多的出口机会,这将有利于刺激并形成对高品质聚酯产品的需求。同 时,中国聚酯产品市场将在关税减让、许可配额、投资限制等方面更加对外开放, 聚酯产品供应继续保持增长势头,在WTO的规则框架下, 开放的中国聚酯产品市场 的供应和需求将在更大的国际范围内求得动态的平衡,产品价格波动更趋平稳。聚 酯原料PX、PTA、MEG的进口关税将会有较大幅度减让。总体而言,中国加入WTO 对 本公司是机遇大于挑战。 15、本公司已与三家日本公司签署了引进6 万吨直接纺涤纶长丝项目技术设备 合同,合同总价约为2500万美元。 16、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其它重大合同和担保等事项发生。 17、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更改名称及股票简称的情况。 18、由《上市公司》杂志举办的“一九九九年度中国上市公司五十强”评选中, 本公司名列第三名。 19、本集团中期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20、除已根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62条、《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 暂行条例》第60条及《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试行)第四章、第五 章的规定所列举的重大事件或须予披露的情况而予以披露的以外,本报告期内本公 司无任何重大事件或须予披露的情况发生。 六、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1.利润及利润分配表(见附表) 2.会计报表附注 (1)以上财务报表乃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且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所采 用的会计政策与一九九九年度年报一致。 (2)所得税是指中国企业所得税,是按本集团的估计应课税利润计算的。 本公 司的所得税率为15%;本公司在中国境内的附属公司所适用之所得税率为15%到33 %,其中一些附属公司获得不超过五年的免税优惠期。本集团并没有收入来自中国 境外,故并不需要为中国境外的所得税作出准备。 (3)董事会决定不派发截至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中期股利(一九九 九年:每股人民币零元)。 (4)截至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内, 未有款项从股东应占利润 拨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或任意公积金。 (5)关联人士交易 本公司之最终母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最近已完成重组, 并于二○○○年二 月二十五日在中国成立了一家全资拥有之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由于这次重组, 此前由仪化持有的本公司的1,680,000,000股A股股份( 占本公司现已发行总股份的 42%)已转让给中国石化。 (a)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人士 与本集团 法定 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主要业务 关系 企业性质 代表人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 中国北京 石油、天然气勘探、 中国石化(最 全民所 李毅中 朝阳区 开采及生产;石油、 大股东)的最 有制 惠新东街甲6号 天然气及其产品管 终母公司 道运输;提炼原油为 石油产品;石油,天然 气及经炼制的石油产 品的销售;生产及销 售各类工业用的化工 产品及提供社会福利 服务、政府职能及其 他相关的服务 中国石化 中国北京 石油、天然气勘探、 主要股东 股份有 李毅中 朝阳区 开采及生产;石油、 限公司 惠新东街甲6号 天然气及其产品管道 运输;提炼原油为石 油产品;石油、天然 气及经炼制的石油产 品的销售;生产及销 售各类工业用的化工 产品 中信 中国北京 生产、投资、技术、 主要股东 全民所 王军 新源南路6号 金融、贸易、咨询服 有制 务等 仪化 中国江苏省 房地产、金融、工程 同系附属公 全民所 傅兴堂 仪征市 和社区服务 司及前任主 有制 要股东 (b)关联人士的注册资本及变动情况 公司名称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 104,912,000 - - 104,912,000 中国石化 - 68,800,000 - 68,800,000 中信 3,000,000 - - 3,000,000 仪化 2,383,820 - - 2,383,820 (c)关联人士持股比例及其变化 期初增加减少期末 公司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千股 % 千股 % 千股 % 千股 %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 — — — — — — — — 中国石化 — — 1,680,000 42 — — 1,680,000 42 中信 720,000 18 — — — — 720,000 18 仪化 1,680,000 42 — — 1,680,000 42 — — (d)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人士 公司名称 扬子 中国石化财务公司 中信实业银行 南京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公司 以上公司同样受到中国石化集团公司, 中国石化或中信的重大影响而被视作本 公司的关联人士。 (e)本集团与关联人士于本期内进行的交易如下: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 截至6月30日止6个月 2000年 1999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采购设备 1,275 - 保险费 15,462 - 技术开发补贴 - 4,550 中国石化 截至6月30日止6个月 2000年 1999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采购设备 3,142 - 采购原材料(注) 53,4523 3,747 注:该项目主要包括向中国石化管道储运公司采购原材料的金额人民币49,846 ,000元(一九九九年:人民币33,747,000元)。 该公司在中国石化集团公司重组后已 成为中国石化的分支机构。 仪化集团 截至6月30日止6个月 2000年 1999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销售 477,947 310,361 采购 54,363 30,042 杂项服务费支出(见注释如下) 60,000 60,000 杂项服务费收入(见注释如下) 16,070 13,184 商标专利费(见注释如下) 5,000 5,000 由中国仪征化纤集团财务公司 收取之利息收入 - 12,582 就有关代表本公司进行的施工工程 及维修保养而支付予仪化属下工 程公司之款项 14,343 650 注释: 以上服务收入及支出是根据本公司在一九九四年二月八日与仪化签订之协议而 支付和收取的。 扬子 截至6月30日止6个月 2000年 1999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采购原材料 1,096,961 710,614 中国石化财务公司 截至6月30日止6个月 2000年 1999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利息收入 8,241 - 中信实业银行 截至6月30日止6个月 2000年 1999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利息收入 127 43 本集团与其他关联人士截至二○○○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间采购货品及设备总额 为人民币20,938,000元(一九九九年:人民币14,141,000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交易是在一般的普通业务往来及基于普通的商业交易条件 或有关交易的协议基础上进行的。 (f) 中国石化集团及仪化就本公司所获得的长期借款向银行提供的担保分别为 人民币500,000,000元(1999年:人民币500,000,000元)及人民币零元(1999年: 人民 币26,000,000元)。 (g)存于中国石化财务公司的存款 于2000年 于1999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银行存款及现金 655,962 741,074 (h)存于中信实业银行的存款 于2000年 于1999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银行存款及现金 16,822 24,818 (i)应收/(应付)仪化集团之详情如下: 于2000年 于1999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收帐款 11,224 12,716 应收票据 32,060 4,050 其他应收款 183,684 224,209 应付帐款 (4,776) (3,542) 预收帐款 (25,792) (12,845) 其他应付款 (6,000) (8,800) 预提费用 (5,000) - 185,400 215,788 (j)应收/(应付)其他关联人士之详情如下: 于2000年 于1999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其他应收款 16,127 9,274 预付帐款 - 13,581 应付帐款 (88,370) - 其他应付款 (14,054) (7,150) (86,297) 15,705 3.除会计报表中某些项目的分类不同及下述的会计帐目处理差异外,本集团根 据国际会计准则和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的会计报表无重大差异。其主要差异如 下: (i)在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 外币结余是按国家外汇管理局所颁布的 官方汇率兑换为人民币在中国帐项入帐。由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开始,外币结余按 市场汇率换算,该项政策改变于生效当日所造成的影响作递延项目入帐,并在五年 之内摊销,而每年的摊销额由本公司决定。递延汇兑损失余额已于一九九九年内全 部摊销。 (ii)根据中国财政部于一九九五年三月三日发布的财会字[1995]14号文,有关 出售职工住房所发生之差额,已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的“住房周转金”科目。在按 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会计报表中,本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是将该差额按职工平均 服务年限以直线法进行摊销。 就国际会计准则和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的利润表之间的差异如下: 本集团 截至6月30日止6个月 2000年 1999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计算的 净利润 377,525 207,893 调整: 于1994年1月1日改变汇率政策时 以市场汇率换算外币结余 所造成的影响 - 22,381 以优惠价格出售职工住房所产生的 差额之摊销 (2,750) (2,750) 按国际会计准则计算的 股东应占利润 374,775 227,524 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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