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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8月27日 10:10 中新社
中新社香港八月二十六日电(记者蔡展翔王顺) 随着上网文化的普及,别出心裁的网上广告相继涌现,备受广告客户青睐。业者指出,网上广告的发展潜力无容置疑,但其局限性亦大,若要成为普及的广告媒介,尚需一段调整期。 香港生产力促进局信息服务部高级顾问黄小芬表示,网上广告属新兴广告媒介,现阶段尚未有一套完善的监管制度和统一计算成效的准则,计费标准亦各异,加上宽频网络尚未全面普及等,都对网上广告的发展造成影响。故其发展潜力虽大,但收益仍只占香港整体广告业的百分之一。 日本最近有广告公司提出“有销路、才收费”来吸引企业客户,即广告公司为客户在网上刊登广告,并不收费,只有当客户的产品销量因广告而增加才收费。不过,黄小芬对这种新收费模式的前景并不乐观。 她说,香港的网上交易比例不大,有些广告以宣传客户的品牌或形象为主,打响知名度的宣传根本不涉及任何销售的过程。网上广告即使达到宣传的作用,客户亦未必选择在网上进行买卖,顾客大可在网上看到广告,再到店铺里买货品,故此模式难在港实行。 行家认为,以往高学历、高收入的网民特性已逐渐转变,现在小孩、家庭主妇及老人家都嚷着要上网。预计随着无线电话上网技术日渐成熟、宽频上网的人数增加及网民年龄层拓宽,网上广告的发展空间将逐步扩大,更多富创意的网上广告涌现,并与传统的广告相辅相乘——如与电视配合,客户可在网上取得资料后,再用电话来订货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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