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中 期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一、 公 司 简 介 1、公司中文名称:福建省福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FUJIAN FUFA CO., LTD. 2、公司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 公司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工业路223号 邮政编码:350004 公司网址:http://www.fufa.com.cn E-mail:fufa @ pub3/fz,fj,cn 3、公司法定代表人:华 生 4、公司董事会秘书:林 杰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工业路223号 联系电话:0591——3828230 传 真:0591——3813706 5、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登载公司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cninfo .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闽福发A 股票代码:0547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指 标 项 目 2000年1月1日至 1999年1月1日至 2000年6月30日 1999年6月30日 1、净利润 89,043.87 31,035,118.42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89,043.87 31,035,118.42 3、每股收益 0.0007 0.254 4、净资产收益率(%) 0.023% 8.29% 2000年6月30日 1999年6月30日 5、总资产 949,044,061.75 580,812,280.13 6、资产负债率(%) 57.65% 35.27% 7、股东权益(不包含少数股 东权益) 389,732,724.02 374,498,692.21 8、每股净资产 3.18 3.06 9、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3.11 3.00 附:计算公式如下: 1、每股收益=净利润/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2、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报告期末股东权益×100%; 3、每股净资产=报告期末股东权益/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4、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报告期末股东权益-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待摊费 用-待处理(流动、固定)资产净损失-开办费-长期待摊费用-住房周转金负数 余额)/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三、股本变动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股本变动情况:(截止2000年6月30日) 单位:股 股 份 类 别 期初数 本次变动增减(+、-) 期末数 送股 配股 其他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国有股 48849641 -36604529 12245112 2、法人股 0 +36604529 36604529 2、内部职工股(高管持股) 56220 56220 3、国有股转配股 17154714 -17154714 0 尚未流通股合计 66060575 48905861 二、已流通股份 1、境内上市普通股 56362599 +17154714 73517313 已流通股份合计 三、股份总数 122423174 122423174 2、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止1999年6月30日)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比例 (1) 福州牛津-剑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6604529 29.90% (2) 福州市财政局 12245112 10.00% (3) 莆田市涵江区盛兴养鳗场 1175744 0.96% (4) 沈阳百富怡资产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779915 0.64% (5) 福建省福发股份有限公司工会 728536 0.60% (6) 于奎 173198 0.14% (7) 庄志华 167900 0.14% (8) 汪秋平 165000 0.14% (9) 陈代 146284 0.12% (10) 吕辉仁 120100 0.10% 3、报告期内,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持股情况: 1 公司原第一大股东福州市财政局在报告期内与福州牛津-剑桥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36604529股(占本公司总 股份的29.9%)转让给福州牛津-剑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转让后,福州牛津-剑 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州市财政局仍持有本公司股份12245112 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10%。 2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州牛津-剑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00年8月15日与工商银 行福州市五一支行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3660.4529 万股中 的1830万股质押给工商银行福州市五一支行。 四、经营情况的回顾与展望 1、公司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经营范围为: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电子、通信技术、网络技术服务;咨询、 信息服务;环保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环保设施的运营; 环保产品的生产、 销售。电器机械及器材,电器机械技术咨询、开发、转让、培训;发酵罐,建筑材 料,日用百货的生产、批发、零售;经营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及相关技 术的出口业务等。 2000年上半年公司围绕2000年度业务发展计划,扎扎实实地开展各项工作。一 方面,公司通过强化内部管理,加大了对现有高科技产品的科研开发和投入,扩大 规模,增加品种,初步形成信息产业、环保产业、机电产业三足鼎立的基本框架; 另一方面,根据企业发展战略,以完善企业产业结构为目标,加大资本运作力度, 通过收购、参股、短期投资等多种形式,积极拓展业务新领域,寻求新的利润增长 点。但由于公司资产重组进度受股权转让过户的影响及清理不良资产与债务、部分 经营收益未能在6月底前到帐等一系列原因, 使公司上半年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有 较大的滑坡。 报告期内公司共完成主营业务收入 93,239,586.07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35.55 %,主营业务利润29,184,023.03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4.10%,实现净利润89043 .87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9.71%。 2、公司投资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2)、其他投资情况: 1 投资113.2万元与杭州天伦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杭州天海新材料科技 开发有限公司。 2 作为战略投资者,投资731.39万元认购“西山煤电”112.965万股。 3、公司财务状况 项 目 2000.6.30 1999.12.31 增 减 (1)总资产 949,044,061.75 758,850,314.68 +25.06% (2)应收帐款 48,516,833.14 42,427,306.69 +14.35% (3)存货 108,234,201.13 84,961,982.45 +27.39% (4)长期投资 77,059,903.16 60,930,353.16 +26.47% (5)固定资产 93,453,690.62 80,900,233.81 +15.52% (6)长期负债 15,092,107.96 11,656,541.21 +29.47% (7)股东权益 389,732,724.02 389,643,680.15 +0.02% 项 目 2000.1-6 1999.1-6 增 减 (8)主营业务利润 29.184.023.03 38,448,959.79 -24.10% (9)净利润 89,043.87 31,035,118.42 -99.71% 公司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99.71%, 其主要原因是由于本公司控股公司福州 尤卡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部分主要经营收益因故未能在6 月底前到帐(将体现为下 半年收益)导致上半年利润大幅减少以及受公司资产重组进度影响和清理不良资产 与债务等一系列原因,致使公司上半年净利润大幅下滑。 4、公司下半年计划 下半年公司将一如继往地围绕董事会制订的2000年度业务发展计划努力工作: (1) 继续加大对高科技产品的研制开发和投入,强化科研和技术开发,提高公 司各类产品的技术含量,走技术创新的路子。 (2) 调整企业营销策略,加大国内国外两大市场的开拓。 (3) 对企业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行进一步的改革,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以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 (4) 鉴于上半年利润下降多为临时性的因素,公司准备下半年继续做好产业结 构调整,力争克服短期不利因素的干扰,完成全年业务发展计划。 五、重要事项 1、2000年度公司中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1999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方案,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因配股进入的福蓄公司核心生产线亏损并停产,致使企业濒临破产边缘, 无 法偿还到期的银行贷款。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市仓山支行因此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起诉福蓄公司及本公司,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0)榕经初字第61号《民事判 决书》判决福蓄公司偿还1400万元借款及利息52.5579万元, 同时判决本公司负债 务承担连带责任。 另接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出庭通知,在美华人李元仁状告福蓄公司并本公司, 状称在1996年协助福蓄公司引进PE生产线时,因合资谈判未成,曾在有关主管部门 及领导关怀下以1.5%的月息借款55万美元为福蓄公司代付进口设备款, 并已由福 发公司于 1998 年初代为偿还了本金, 现向福蓄公司及本公司追讨利息及违约金 1285238.87元人民币。 因我司提供担保的贷款,银行和福蓄公司未按原贷款项目使用,而直接用于还 贷。对此我司对判决表示不服,现正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申诉。对于李元仁 先生所称因合资不成、个人借款给原国营蓄电池总厂,本届董事会正在调查当时公 司为何为自己未欠又未提供担保的款项还款,现已责成福蓄公司搞清原告所称借款 事实并申请解除原不合法的高息借款协议。 21996年6月2日,本公司在交通银行桂林分行存入500万元定期储蓄,期限届满, 该行拒不兑现遂成诉。1999年7 月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本公司诉讼请 求,本公司提出上诉,2000年7 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发回桂林市 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31996年6月22日,本公司在建设银行乐业支行存入700万元定期储蓄, 期满该 行拒不兑现遂成诉。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于2000年5 月一审判决 本公司存单无效。本公司现已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41996年7月26日,我司在建设银行德山支行存入500万元定期存款, 期满该行 拒不兑现遂成诉。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0年3 月一审判决由第三方湖南 常德万琦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偿还本金及利息;常德建行对万琦公司不能清偿的本金 部分承担40%的赔偿责任。我司现已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51996年4月19日,我司在浙江金华工商银行婺城支行存入1000万元人民币。期 满该行拒不兑现遂成诉。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8年6 月一审判令该行立即返还 欠款,该行不服提起上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99年1 月终审判决由第三人浙 江超三超集团有限公司偿还本金及利息,婺城支行对超三超公司不能偿还的本金部 分承担20%的赔偿责任。我司现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申诉。 上述诉讼仲裁事项我司已于2000年8月19 日在《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上予以披露。 4、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兼并、资产重组事项 本公司于2000年1月26日与国营重庆无线电厂签订《加强合资合作的框架协议》 ,与国营重庆无线电厂、重庆金美通讯电子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技术改造投资公 司签订《关于重庆金美通讯电子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与增资扩股的协议》,本公 司分三阶段对国营重庆无线电厂进行收购兼并。(信息披露在2000年1月28 日的《 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公司现已投资1300万元,完成了对重庆金美通讯电子有限责任公司的增资扩股 及变更登记工作。2000年上半年重庆金美通讯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共完成主营业务收 入3455.47万元,实现利润315.22万元。 5、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6、公司与控股股东“三分开”情况 (1) 人员分开方面:除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华生先生兼任公司控股股东福州牛 津-剑桥科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外,其他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高级管理人员未 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完全独立。 (2)资产完整方面:公司与控股股东严格按照财务所有权划定归属, 公司资产 完整,并拥有独立的产、供、销系统。 3)财务分开方面: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有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规 范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存在与控股股东资产界限不清的情况。 7、报告期内公司无发生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委托其他公司托管、 承包、租赁上市公司资产的事项。 8、本报告期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无变更,仍为福州会计师事务所。 9、其他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各商业银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借款金额共计 45930万元(含旧的借款到期,重新续贷部分)。其中:工行流动资金借款33150万 元,中行流动资金借款4500万元,交行流动借款2080万元,建行流动资金借款3400 万元,合行流动资金借款600万元,中信流动资金借款2200万元。 上述借款期限均 为一年,合同在规定期限内都已执行。 10、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截止2000年6月30日,本公司为银行贷款互保单位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433万元, 其中为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流动资金担保10560万元; 为福建三农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流动资金2841万元和技改资金2032万元担保;为福建天香股份有 限公司提供流动资金5000万元借款担保。 11、报告期内,公司名称及股票简称均未更改。 12、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仍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01 号” 执行,新合并进入本公司的重庆金美通讯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为重庆市科委认定的高 新技术企业,本年度执行的所得税税率为减按15%征收。国务院《关于纠正地方自 定税收行征后返还政策的通知》对本公司2000年中期税后利润没有影响。 13、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于2000年5月23日召开1999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进行了 换届选举。 六、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一)会计报表(见附表) (二)会计报表附注 1、重要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报告期内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核算方法 与上年度相同。 2、本公司上年度仅对控股公司“福州尤卡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500万元,我司占96.67%)实行合并会计报表。本年度公司因收购重庆金美通讯电 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我司占55.25%) ,故增加了对企业的会计报 表进行合并。编制的合并报表是以母公司和子公司个别报表的基础数据进行合并, 并按规定对相互的往来帐、长期投资、股东权益等有关项目进行了抵消。 七、备查文件 1、载有董事长亲笔签名的中期报告文本; 2、载有法定代表人、总会计师、会计主管人员亲笔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3、报告期内公司公开披露的文件正本及公告原稿; 4、《公司章程》。 福建省福发股份有限公司 2000年 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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