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消息 据(600052)浙江广厦公布的最新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所持法人股被质押。
公告称,公司第一大股东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于2000年8月22日签署了《质押合同》,并经杭州市公证处(2000)杭证经字第5042号公证书公证,将其所持有的浙江广厦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85147241股中的71520860股质押给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质押期限为2000年8月22日至2001年8月21日,已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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