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二板,我国尚未制定具体的政策规定,但大致的政策倾向已比较清晰。预测有以下几条。相关政策:
(1)实行注册制:高科技企业包括中小型、新兴和具有发展潜力的高科技企业,只要符合上市条件均可申请上市,上市标准在股本规模、业绩要求、发行人要求等方面均不同于主板市场。(2)放宽上市要求:在二板市场上,发行人发行前的股本可降至2000万元。无形资产出资入股的比例可高达70%,并且对企业不作盈利记录要求,取消高科技企业的论证。(3)实行全流通:在二板市场上所发行股票实行全流通制度。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其主要股东所持股份将会受到一定期限限制。(4)不设涨跌幅限制:二板市场将涨跌幅扩大到10%以上,其目的在于活跃二板市场交易。为了提高公司的运行效率,防止结算风险,二板市场可能一开始就采取T+0的交收制度,这也是国际证券界的倡导方向。
有关举措:(1)推行期权计划推行高管人员股票期权制度,能把企业管理的个人利益和企业的长期发展结合起来,并且能防止股权过于集中,提高二板市场的质量,防范股市风险于未然。(2)建立做市商制度建立做市商制度的目的在于平抑二板市场行情过度波动,活跃市场交易。做市商可通过做市证券进行持续性差额报价来激活市场交易,在股市出现异常波动时,还可通过必要的证券自我“吞吐”来稳定市场。(3)信息披露二板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频率可能从半年披露一次变为一季度披露一次。(4)保荐人制度保荐人对二板能否成功运行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它是上市申请人,对上市公司文件真实性等承担连带责任。(5)其他有待探讨的措施包括独立董事制度,只允许专业投资者入市制度,无需盈利预测的制度,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清算制度,禁止同业竞争制度等。陕西巨丰 胡利君 王锦(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