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com.cn |
|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8月20日 10:2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随着我国加入WTO进程的加快,我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也提到了议事日程中来。日前,中国证监会秘书长屠光绍在出席“亚太金融学会第七届年会”时,就中国证券市场改革与发展发表了权威性的讲话,在谈到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问题时指出,在允许国内企业到境外上市筹资的同时,鼓励境外上市企业在国内市场上市,试行允许中外合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国内市场上市,以提高市场的国际化程度。 让外资企业在华上市,这无疑是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证券市场发展的结果,同时它还是我国证券市场走向成熟的标志。长期以来,为国企改革服务,为国有大中型企业提供融资场所,并使其逐步扭亏增效,这已成为我国证券市场最主要的功能。也正是在这一功能的界定下,形成了我国上市公司单一而又奇特的股本结构,即不能流通的国有股占据着绝对的控股地位,而二级市场投资者永远处于被宰割的境地之中。外资企业的上市,将有利于改变这种不合理的现状,为投资者开辟一个全新的投资品种及投资渠道。因为与国企相比,外资企业具有产权明晰、经营管理规范,技术先进、注重回报股东等方面的优势,因此它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将是不言而喻的。 尽管如此,对于我国证券市场的广大投资者来说,外企上市仍然是一件说来容易做起来难的事情。首先,从我国证券市场的功能来说,目前我们的股市并非是一个百姓投资的场所(大多数股民亏损的股市、上市公司对投资者没有回报的股市是谈不上投资的),而依然是一个以为国有大中型企业融资、为国企改革服务为目的的市场。目前我国仍有大量的国企等待着上市解困,而据近日媒体披露,仅仅是一个尚未开开的二板市场,就有二千余家企业瞄准了这一目标,由此可见,等待着股市来扶贫的企业该有多少。这国企尚且都安排不过来,又如何能安排外企上市呢?对于这一点,还可从我国民营企业的上市中得到证实,早在几年前,政策上就允许民营企业上市了,但几年来实际的情况却是民营企业没有一家是直接上市的,而得以上市的企业都是那些有着庞大国有股的上市公司。民营企业的命运尚且如此,又何谈外企上市呢? 其次,在法规制度的建设上,外企上市还是一片空白。我国证券市场开设以来至今也还只有十年左右的时间,但市场的发展之迅猛是其它国家所没有的,这就使得许多配套的法规制度显得很不健全,有的制度刚刚推出就难以适用实际情况的需要了。而关于外资企业的在华上市方面的制度则是《公司法》和《证券法》中所未曾涉及的。如《公司法》中虽没有限制外企上市条款,但其中的许多条款都是为国企而写就的,这就使得外企难以“参照执行”。《证券法》则是在《公司法》的基础上订立出来的,它和《公司法》一样都没有预见到外企上市的可能性。因此在无法可依的情况下谈论外企上市,那只能是一种空想。 正因如此,笔者以为,外企在华上市仍然还有一段并不短暂的路程要走,它必须解决三个前提条件:之一,国企经济状况明显好转,只有国有企业不再争着上市了,股市才有可能接纳民营以及外企的上市;之二,《公司法》及《证券法》的修改与完善,只有做到有法可依,外企上市才能成为现实;之三,外资的大量入市,只有外资大量投入到我们的证券市场中来,我国的证券市场才会礼尚往来地接纳外企在华的上市。
|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Copyright (C) 2000 SINA.com,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 本网站由北京信息港提供网络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