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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8月18日 11:23 深圳商报
对深圳市民来说,取消出租车长途返空费是件值得高兴的事情;对深圳出租车司机而言,对抢他们“饭碗”的在深驻点经营的外地出租车和假冒出租车课以重罚,绝对也是好事一桩。昨天,深圳市政府将《〈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正式提交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一次会议审议。 《修正案》拟修改的内容主要包括: ———拟取消长途返空费。出租车是计程或计时收取租费的,乘客乘坐出租车应以实际乘坐里程和时间计付租费,《条例》原规定向乘客收取长途返空费的做法在城市交通中不尽合理。因此,《修正案》提出取消该项收费,而以国际上通行的电话预约出租车服务费用取而代之。 ———外地出租车在深驻点经营拟罚款1万元。针对越来越多的外地出租车进入我市从事驻点经营活动,冲击我市出租车市场,多方面干扰我市的正常管理秩序,《修正案》提出对这种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万元,并扣留车辆15天至30天。 ———假冒出租车非法营运拟罚款10万元。据不完全统计,我市假冒出租车有数百辆,这些无营运牌照的车辆私装出租车标识,冒充出租车从事非法出租载客业务,性质相当恶劣,《修正案》提出对这种违法行为罚款10万元。 昨天,深圳市政府同时将《〈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修正案(草案)》提交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修正案》拟全面禁止开车时打手提电话,同时,对驾驶无牌证或者挪用、转借、伪造机动车牌证的机动车辆,拟处罚金5000元至2万元,并暂扣车辆。目前,对这类违法行为的罚款额仅为500元。 今天,深圳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一次会议将就上述两项《修正案》进行审议。(记者张惠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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