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八月十七日电 针对当前部分金融机构利用不正当手段竞争存款业务的情况,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出通知,再次重申严禁高息揽存,利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
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包括邮政储蓄机构)必须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利率,严禁擅自提高利率,或以手续费、协储代办费、吸储奖、有奖储蓄、介绍费、赠送实物等名目变相提高存款利率。
通知规定,各金融机构要废除存款单项考核和奖励办法,不得对存款考核指标分解下达给职工个人,不得将存款考核指标与职工个人工资、奖励、福利、行政职务安排等挂钩。银行向企业发放贷款时,要根据企业的用款进度合理安排贷款,不得以发放贷款的形式增加存款。
通知强调,人民银行分支行要加强对辖内各金融机构存款业务的监督管理,对继续使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的行为,要依据《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有关法规予以严肃查处。对继续高息揽存的,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迁就。中国银行业协会作为行业自律组织,应加强对会员单位的监督,对存款业务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要坚决制止,严格约束,加强协调。
此外,中国人民银行还欢迎企事业单位和居民个人检举揭发有关金融机构的违规行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