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报讯:天津市市长李盛霖日前签署的第26号政府令,政府令规定:从10月1日起,禁止生产、销售和在经营中使用不可降解超薄塑料袋。自明年1月1日起,天津市禁止生产、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
据新华社报道,政府将鼓励生产和推广使用可降解超薄塑料袋、可降解一次性餐具。此次所禁用的超薄塑料袋是指厚度在0.025毫米以下的塑料袋,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指不重复使用的不可降解发泡塑料餐具。两者因不可降解处理而对环境造成极大威胁。
从10月1日起,对于违法销售不可降解超薄塑料袋及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最高将处以3万元罚款,在经营中使用的,最高处以1万元罚款。而车站、港口、机场、绿地、道路等公共场所管理养护单位,将负责其范围内的塑料袋和一次性餐具的收集清理工作;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也应对废弃的各类塑料制品分类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