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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8月16日 08:28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报讯(记者崔红) 深圳证券交易所今天就桂林集琦在中报中未及时披露重大合同一事予以公开谴责。 桂林集琦之控股子公司南宁集琦荣高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于今年1月、3月、4月先后与汕头金环海经济发展总公司、桂林漓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协议,出让该公司拥有的12596.14平方米的铺面经营权,涉及金额共计10076.912万元。桂林集琦对上述重大合同事项未及时披露。深交所在2000年中报的事后审查中发现该公司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此对桂林集琦予以公开谴责。 桂林集琦也于今日就上述事项作了补充公告,并对工作的失误向广大投资者致歉。(补充公告见5版) 编后 编罢今天的这一组稿子,不由得感慨系之。 宁夏这家煤炭进出口销售公司,倒是挺会利用资本市场来事的。一手抓法人配售,一手抓上网申购,网上网下两不误,可惜的是他们眼里只有银子,没有法规。这回一头撞在法网上,可谓咎由自取。 桂林集琦的“工作失误”,实在不应该。早早干下了几宗大买卖,看上去都不坏,可愣是藏着掖着不说,令好些投资者尽看着上半年公司股价涨,却不知为啥涨。这回遭遇深交所公开谴责,除了向投资者致歉外,是不是也该全面反省一下? 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和“三分开”情况,向来是“月朦胧,鸟朦胧”。康赛集团和上风高科今天却主动揭开朦胧面纱,给了投资者一个明明白白的说法。补充公告来得虽晚,这种做法仍然值得表扬。 我们希望,所有市场参与者都能超脱短期的利害得失,一点一滴去培育证券市场的守法文化,最终都能在公正的法律的保护下,依法投资经营,依法披露信息,依法发财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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