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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8月14日 08:0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这是一个令不少人略感意外的决定,甚至连中国教育科技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都感到有些突然。当他们知道中国教育科技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已经被撤销的消息时,清算组已经进驻公司开始进行债务登记工作了。 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60号的这个信托公司现在成了各界关注的焦点。很少有人想到,这个于1994年7月28日成立的信托公司,这个曾在当时被视为教育与金融完美结合的产物,这个拥有证券经纪、自营、投行三大业务的信托公司,竟然会无声无息的消失了。 据教育部新闻宣传部门的有关人士介绍,尽管中国人民银行已发布公告,决定撤销中国教育科技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但是他们并不知道这件事。清算组的人士也没向前来采访的媒体记者表露任何态度。对这件事,各方表现得都很低调。 虽然管理层表现低调,关闭中国教育科技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却在业内引起强烈反响。权威人士认为,这件事意味着我国信托业将继续“盘点”。早已是山雨欲来风满楼 中国信托业从其诞生之日起就在不断整顿中寻求生存之路。1982年、1985年、1988年、1993年、1995年管理层就曾对信托业进行过5次小范围的整顿,但收效不大,信托业仍然未能摆脱资产质量低、流动性差、经营困难和管理混乱的局面。 面对信托业困境,管理层痛下猛药,从1995年起,对信托业开始酝酿进行全方位的整顿。1995年10月,中银信托投资公司被关闭;1997年1月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被关闭;1998年6月,中国新技术创新投资公司被关闭;1998年10月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被关闭。关闭4家大型信托投资公司,拉开了中国全方位整顿信托业的帷幕。 尤为引人注目的是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这家仅次于“中信”的全国第二大信托公司,在经历了3个月的关闭清算之后,正式宣布“向法院申请破产”。广东省高院随后裁定广东国投及其3家全资子公司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广东国投破产案成为我国首宗非银行金融机构破产案,也是全国法院受理涉及财产金额最大的破产案。 如果说个别信托投资公司倒闭还可以归咎于大量的高息揽存、帐外经营、乱投资、乱拆借和经营失误等原因,但如多米诺骨牌接二连三的信托投资公司倒闭就有着更为深刻的原因了。 有关金融专家曾作过这样的结论,在由银行、证券、保险三大支柱撑起的现代金融体系中,信托投资业原本只是个拾遗补缺的“小弟弟”,然而就是这个“小弟弟”竟成为中国金融界近年来最为混乱的角落。 据中国金融学会秘书长赵海宽介绍说,按国际惯例,信托业的本身是指信托投资公司受那些拥有一定资金却缺乏时间、精力或能力的人们的委托,帮助他们进行投资等资金运营活动。简言之,就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信托公司从中赚取手续费。 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信托投资公司不能直接或变相从事银行业务,不能吸纳存款、发放贷款,不能收付利息。 但在我国情况却大不一样。我国的信托业诞生于改革开放初期。1979年7月筹备成立的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信)是我国第一家信托投资公司。 当时,中国的金融改革尚在酝酿之中,不要说商业银行,即便是专业银行也远未形成气候。因而,“把银行业务搞活”便成了发展信托业的出发点,让它们去承担一些银行受制度、计划限制而无法开办的业务。 这样的话,信托投资公司从一开始就带有“二银行”的色彩,加上那时候需要别人代为理财的人很少,信托业务有限,这些公司很自然地要向更广更深的业务领域扩展,很多信托投资公司不仅获得了通过国内国际各种渠道的融资权,还相继获得了进出口贸易、房地产开发、租赁等多项投资经营权,并向企业、政府提供贷款。 就这样,信托业彻底突破了它名称的外延,有人形象地称之为“金融百货公司”,而不守本份的无限制扩张,必将会产生巨大的金融风险隐患。发展空间大为缩小 由于信托业发展初期曾享有极其优厚的政策扶持,开办信托投资公司必然带来丰厚的利益回报。在此诱惑下,中国的信托投资公司如雨后春笋般生长起来,从中央部委到省到地市,甚至到县。1993年,全国的信托投资公司最多时竟达700余家。 几经整顿,信托投资公司数量有所下降。据1999年统计,中国内地正式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信托投资公司仍有242家。这242家信托投资公司的平均资产不到25亿元,一半以上只有10多亿元,有的则不足5亿元。 相当长时间以来,国家对信托投资公司的入市资格审查(如资本金、领导人以及过往业绩等情况)不像对银行那样严格。入市以后,又缺乏严格缜密的管理办法和制度。这就造成了某些信托投资公司过度投机,产生了巨大的金融风险。 从已知的情况看,某些信托投资公司往往采用或变相采用种种融资工具,不但可以做本来只能由银行做的存贷款间接融资业务,还可以做银行不能做的各种直接融资投资经营活动。一些信托投资公司之类的金融机构,更以“擦边球”方式或明显违规的方式进行各种竞争性融资投资,如变相高息揽存、以高回报、高回扣吸收各方资金,以各种项目招揽外资算借外债。它们甚至超出了自由化程度很高的市场经济国家所具有的金融规范约束,以“自借自还”、“自担风险”等名目突破国家设置的对外融资安全控制线,进行大规模暴利性房地产融资投资及资本市场投机,造成比一般金融机构更多的坏帐。 以中银信托投资公司为例,该公司注册资本金为5000万元人民币、500万美元,却在几年内投资20多个逾千万元的实业项目,还一掷亿金,在广东某地从事土地开发。终因资不抵债,落得个被接管后又被强制收购的结局。 综观被关闭的前4家信托投资公司,其被关闭的理由如出一辙:违法违规操作,发生支付危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 随着《证券法》的出台,信托业与证券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已成定局,中国信托业面临着生存危机。这不仅仅是由于证券业已成为中国绝大多数信托投资公司主要的利润来源,分业经营、分业管理敲掉了中国信托业的饭碗,而且证券业务是支撑绝大多数信托公司“良好”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重要支柱,籍此信托投资公司得以在实业投资上大面积被套、信托贷款无法收回成为呆帐的窘境中拿出“体面”的财务报表。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将使绝大多数信托公司的资信大幅下降。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将成为中国许多信托公司在现阶段无法逾越的“鸿沟”。 信托业似乎已陷入山穷水尽的境地。1993年,中国人民银行作出规定,银行不得向信托投资公司提供同业拆借资金;1995年,停止为地方政府背景的信托投资公司提供海外融资的国家担保,随后确立对外债实行全口径管理;1996年底,基本完成国有商业银行与信托投资公司脱钩工作。中国保监会的成立、《证券法》的颁布,使得我国金融业基本形成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格局。信托业的发展空间大为缩小。 有法可依是共同要求 中国信托业从诞生之日起就在不断整顿中寻求生存之路。但是信托业经营困难和管理混乱的问题一直没能得到有效解决。有关专家认为,根本原因还在于信托公司的功能定位不明确,业务范围不明确,信托立法滞后,没有按照信托属性为信托业确立起应有的生存空间和发展空间,结果,信托投资公司被迫为生存问题寻找“夹缝”。长期以来。信托投资公司与商业银行抢业务,倒资金,信托业务本身却渐渐被人们忘记了。 有关人士分析,我国现有的200多家信托投资公司将会减至50家左右。有人称将来信托投资公司可能每省只有1家,资本金低于3亿元的信托投资公司将被关闭或合并,而资本金高于3亿元的信托投资公司也不一定能得到保存。 从目前进展看,中国航空信托等几家信托公司,已被改组为财务公司;而工、农、中、建、保下属的5大信托公司已被撤消,由其下属的证券部合并而成的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也将于近日挂牌。近日,中国教育科技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被关闭则是信托业“盘点”的继续。 其实信托业的整顿工作一直摆在管理层的议事日程。今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曾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谈到了信托业的整顿问题,并重点谈及了信托业的整顿问题——债务清偿原则。戴相龙称,经整顿后,我国大部分保留或合并的信托投资公司将继续清偿债务,部分被关闭的公司由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商偿还事宜,协商不了的,则依法破产清偿。 由此可见,信托公司的清理整顿,说到底,是要通过整顿,调整业务范围,撤并精简机构,健全规章制度,严格监督管理,使信托公司真正成为“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人们应该注意到这样一个事实,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明康曾提出,我们必须设立破产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程序,必须明确在中国不允许存在所谓的“护航”制度和道德风险。 这一讲话意味着,金融机构严格市场准入的同时,市场退出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是,近年来在信托投资公司清理过程中,金融主管当局曾经采取了注资、债权变股权、收购等形式,今后是否还会采取这些形式,是否只有关闭一条路?值得思考。不过从现实情况看,关闭小的金融机构影响还小,但是关闭像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这样大的金融机构震动就相当大了。 清理整顿信托投资公司的举动,毫无疑问将促进《信托法》的早日出台。从目前迹象看,为了使信托业有一个受到法律保障的生存空间,人大财经委信托法起草小组正在抓紧努力,结合国务院对信托投资公司的整顿方案,积极推动《信托法》的出台。 据介绍,目前《信托法》草案的大致构思是这样的,信托投资公司业务将可能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为分散的投资者提供证券投资信托、股权托管;为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提供养老金、社会保险金信托;为企业改革和重组提供融资、咨询和资产信托;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业和高新技术提供中长期融资;为境外人士投资于国内的投资基金提供管理;为住宅商品化改革提供资产证券化;为私人和公益财产管理提供服务等。 信托投资公司的清理整顿已经历数次,在整顿过程中如何加快《信托法》的制定和出台,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信托业要有法可依,这是信托投资公司的共同要求。整顿中孕育良机 在当前信托公司整顿这一特殊时期,客观公正地评价信托业的是非功过,充分肯定信托业的历史贡献及其在中国金融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十分迫切的。这将有利于缓解信托公司目前所承受的前所未有的巨大压力,有利于信托投资公司整顿的顺利进行。而信托业的健康发展,对于金融秩序的稳定,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改革,社会的安定,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据有关权威人士介绍,近年来,国务院对有问题的金融机构包括信托投资公司的处置是完全正确的。不能因为个别信托投资公司出现的问题而否认信托业的历史功绩和继续存在的必要性;不能因为个别信托投资公司市场退出或化解风险而影响其它公司的规范发展。 信托投资公司是改革开放的产物,是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的产物,在当时的政策背景下,是适应经济发展的。它对于推动我国金融市场化改革,打破银行垄断的、计划的金融体系,促进证券市场的形成和发展,完善金融功能,引进外资和技术,促进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推动企业技术进步,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为社会公众、各级财政和地方政府提供理财、咨询等多方面服务,均作出了重大贡献。 虽然我国信托业曾走过不少弯路,但是信托业所从事的“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为基本特征的金融理财性服务行为,是其它金融企业和实业所无法替代的。清理整顿信托业,并不是清除信托业,相反,经过清理整顿、业务调整完成后的信托投资公司将面临良好的拓展机遇。 按照《证券法》规定,我国证券公司正在进行大规模的重组,这就为很多信托公司挤进证券行业创造了相当好的条件。据业内人士介绍,意欲挤进证券业的信托投资公司正在酝酿种种购并及资产重组方案,以早日实现行业属性上的跨越。目前,我国有一批拥有较大证券资产规模的中央级及省级信托投资公司正紧张地商讨将证券资产优先剥离出来,再联合重组并增资扩股以达到设立综合类证券公司的条件。 当然证券业并不会成为信托投资公司的唯一出路,可以预料,我国的信托投资公司在有相当一批转变为证券公司外,仍会有一些公司在新的经营条件下回归本业,开拓市场。 客观地讲,以前我国绝大多数信托投资公司不以信托业务为主要业务,除了一些公司违规经营以外,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较长时期以来,我国资产委托管理业务需求未能发育到足够的规模。但如今,这个障碍已得到有效缓解。 首先,我国居民的储蓄存款已达5万多亿元,并呈现快速增长势头,非常需要投资专家代其理财。其次,我国国民经济经营性资产存量已达到了巨大规模,而整个国民经济,尤其是国有资产面临着优化配置、结构调整的任务,在资产大规模重组的过程中,信托投资公司专家理财的特长将大有用武之地。第三、我国已经或将要建立起规模巨大的养老基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等各类社会公益性基金,这些基金都存在着保值增值的要求,它们将成为信托业务亟待开发的“金矿”。 据权威人士介绍,我国信托业改革的原则是“信托为本、分业管理、规模经营、严格监管”。“信托为本”意味着信托投资公司将从诸多非信托业务中撤出,务其正业。而要实现规模经营,就必须对现有信托投资公司进行大刀阔斧的“关停并转”。 经过大规模的清理整顿,我国信托业的业务发展方向将会更加明确,信托投资公司将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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