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上海八月十日电(记者张红) 中国工商银行今天在此间与十一家外资银行签定支付结算业务代理协议。至此,与工行开展结算合作的外资银行已达十三家。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工行将为这些外资银行办理代理签发银行汇票和代理异地资金汇划业务。
据介绍,今天与工行签约的十一家外资银行是: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花旗银行、法国东方汇理银行、东亚银行有限公司、法国里昂信贷银行、上海巴黎国际银行、东京三菱银行、日本第一劝业银行、日本三和银行、日本樱花银行、韩国产业银行;此前已经与工行达成协议的两家银行是渣打银行[微博]和美国美洲银行。
工行有关人士指出,随着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对外开放进程的加快,外资银行将全面进入人民币金融服务领域。但在目前的情况下,外资银行大量的跨区域人民币支付结算业务仍需要借助国内的大银行才能实现。中国工商银行作为中国最大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拥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资金汇划结算系统,网点遍及全国,能够为外资银行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的资金结算业务。
此前,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支付结算业务代理办法》,允许商业银行之间采取平等互利、自愿选择、有偿代理的商业运作方式办理支付结算业务。有关人士指出,工行与上述外资银行正是及时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确定了双方的合作关系。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此次中外资银行的合作,乃“双赢”之举。它将有利于工商银行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扩大经营规模,拓展结算市场,提高经营效益;同时也有利于外资银行拓展在中国境内的人民币业务,对外资银行在中国加入WTO后享受国民待遇、实现业务经营的本土化有着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