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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8月08日 16:05 羊城晚报
河南消息河南省移动通信公司7月中旬曾公告说:从7月1日起,河南省将统一增加手机主叫号码显示功能(即俗语说的“来电显示”)收费项目,标准是每月每户6元,其中郑州地区从7月21日起收取。 此举在郑州引起了相当大的争议和质疑。河南新发展律师事务所律师田华、河南世纪通律师事务所律师赵静认为,电信部门的做法不合理、也不合法。 两位律师认为:首先,“来电显示”收费没有法律依据。根据《价格法》,价格包括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来电显示”既不是商品,也不是一项独立的服务,不能单独收费。用户在购买手机入网时,交纳入网费,以后每月交纳月租费和高于普通市话的通话费,“来电显示”是作为移动通信公司提供的一揽子服务中的一项功能。 其次,增加“来电显示”收费项目,是擅自变更合同的行为。手机用户在办理入网时,就与电信部门建立了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服务合同。双方对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有明确的约定,其中并无“来电显示”收费项目。因此,电信部门单方增加“来电显示”收费项目,是对原合同条款的擅自变更,因为没得到用户的认可,是一种无效的民事行为,用户可拒绝交纳。另外,河南省移动通信公司增加“来电显示”收费项目,依据的是信息产业部的《通知》,但《通知》充其量只是一个行业规章,其内容不能与法律规定相冲突。(王方杰)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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