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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8月05日 14:51 南方周末
遗产税、赠予税、个人所得税是一国政府调节收入差距、缩小贫富悬殊、减少社会冲突、维持社会公平的重要制度保证。这些累进制税率的税种使富人多纳税、穷人少纳税或不纳税,政府则将富人的钱用于提供社会公共产品或用于转移支付,维持整个社会的基本福利水平,使穷人不至于衣食无着。 遗产税是去年6月26日摆上台面的,那一天,财政部长项怀诚在报告下半年财政安排时提到要“尽快开征遗产税、调整个人所得税有关征收政策,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他还提到要考虑开征利息税。 后两件事很快就做了,只有遗产税千呼万唤不出来。 这似乎有点难以理解,因为从公开的信息来看,各方面对遗产税这一在西方被称为“罗宾汉税种”的所谓“良税”都很认同。而我国收入差距越拉越大,已到了非调节不可的程度,一个被媒体广为引用的数字说:目前中国80%的银行存款掌握在20%的人手中,而80%的人只拥有20%的存款。 所以,从去年到今年,媒体都在说“年内即将开征遗产税”。 7月底,项怀诚好像又朝火里扔了一捆柴,他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说,“中国将充分运用个人所得税、遗产税等工具,对社会不同成员、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分配进行调节,缓解个人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 但是他的副手紧接着又往火里浇了一瓢水,中央电视台7月31日报道说,国家税务总局局长金人庆称中国开征遗产税尚需时日。电视台援引金人庆的话说,从立法的角度看,遗产税的出台还需要大量的准备工作,比如纳税人如何确定被继承人遗留财产的实际数量和财产价值如何确定等。由于我国民法和继承法中没有提到公民死后要缴纳遗产税的问题,如果要开征遗产税必须相应地修订民法和继承法。 这就有点让人摸不着头脑了,因为月初的报纸还说据国家税务部门透露,有关遗产税条例已起草完毕并上报国务院审议,被纳入全国九届人大立法计划的遗产税法,预计今年下半年会有定论。 琢磨来琢磨去,估计除了金局长说的上述理由外,遗产税迟迟不开征的另一个原因恐怕是起征点难以确定。 征税动机直接决定着起征点的高低。如果以调节收入差距为惟一目的,那么起征点就应定高些。如果还想着以此增加财政收入,那么起征点就会定得比较低,比如四五十万元。这样一来很多人都得交税,因为据说我国家庭财产超过100万元的家庭已达到1000万户。 许多专家不赞同用遗产税为财政筹资,他们认为征收遗产税只是国家的一个公平机制,并不是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的一个手段,它只是针对极少数人实施的,作用仅仅相当于一个平衡器。如果把这个税搞成一大批人都要交的税,就不仅与初衷相违背,而且会带来妨碍人们拓展事业扩大财富积累的副作用。 税务总局的同志们下半年将格外繁忙。因为除了孕育中的遗产税,另外还有四大税收政策即将出炉————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都有重大调整,吵嚷多时的燃油税也会付诸实施。□本报驻京记者 马 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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