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各地房屋建材投诉达到9753件,主要表现在虚假广告、虚假宣传,房地产产权证不清、住房面积缩水、质量无保证等,消协从中协调也没用,房地产投诉多,解决难,老百姓怨声载道。
房屋质量最为严重常常引发群体投诉
江苏淮安消费者刘某购买的一套商品房不但有多处裂缝,而且底层缺少一根构造柱,让人住着心惊胆战。吴县市消费者宋某入住商品房不到半年,墙面出现裂缝,且不断扩展,墙身出现倾斜,后竟发展到主梁开裂,上海扬浦区的150户消费者联名投诉某公司开发的长阳新苑房屋质量存在问题,交房才一年,消费者家中大多出现开裂和墙面渗水现象。福泉路两个里弄的全体居民反映某公司出售的商品房墙体下沉,墙面渗漏严重,多年不予解决。
房屋面积短缺牟取不当利益
常州消费者钱某从某开发公司购买的一套商品房,房产合同上面积为81平方米,产权证上为80.82平方米,市计量站测量的实际面积只有74.99平方米。杭州张某等四户消费者拿到房产证才发现与合同不符,面积严重短缺,多收房款3万多元。黑龙江消费者何某,从某公司购买商品房一套,使用面积58.79平方米,入住后消费者经过用米尺测量,感觉米数不够,投诉到消协。后经省房屋面积公正计量站实地测量,使用面积是56.66平方米,开发商多收这位消费者房款4000元。消费者黄某在某开发公司购买两套商品房,使用面积少了2.88平方米,开发公司多收款6000元。
哈尔滨市的一些开发商利用大多数消费者对政府有关部门关于销售商品房的规范性文件不知情的弱点,采取少给米数多收款,擅自加大k值系数的手段欺诈消费者,获取非法利益。某小区300多户居民于1998年8月以来陆续购买了某开发公司销售的房屋,该公司违反规定,提高计价系数,将规定的1.49k提高到1.538k,多收房款80多万元。另外一个小区的近百户居民同样陷入“k”值陷阱,被多计房款15万元。
售楼广告很诱人虚假承诺不兑现
1999年8月,常熟某房地产公司在报纸上登出宣传广告,写明“阁楼、阳台奉送”字样。消费者姚某看广告后,欲花43.6万元购买该公司一套商品房,但在付房款时,开发公司还要他付阳台款1.5万元,姚某拿出报纸,开发商却称以物价局核定为准,改变广告承诺,明显欺诈消费者。
一些开发商也向消费者提供小区花园绿地规划图,大肆宣传“环境优美、配套齐全”,却隐瞒实情,让许多消费者上当。上海某小区50户居民联合投诉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因为他们入住两年后发现,开发商承诺建造的20亩绿地都建在市政规划道路红线内。还有某里弄的居民发现过去开发商承诺此房屋对面建公园、学校的地方,变成了跃层楼房,严重影响了居民采光。
明明白白装修明明白白上当
今年一月份的消费主题是“明明白白搞装修”,可消费者对曾经是一笔糊涂帐的装修质量及价格要问个明白。宁夏消费者扬某参照邻居家的装修费用装修,不料装修工在中途称材料不够,重新开价要其购买,他感觉不对,为了讨回公道,投诉后经核实多收了2000元。新疆的消费者对装修质量的投诉占到了装修投诉总数的69%,主要反映墙面起皮,瓷砖鼓碎,家具开裂;其次是反映劣质建材大量流通于市场。福建消费者陈某为装修花13000元购买的地毯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三次都未修好。林某花5000元购买的油漆,漆后地板全部变白。
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事务部孟庆媛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认为,投诉解决难有多方面的原因,首先是政府行为,倒不是说政府直接干预,而是指有些开发商与政府有藕断丝连的关系。她举了个例子,北京宣武区红莲小区属于拆迁户的回迁房,小区居委会当然属于区政府管辖的,每平方米卖给回迁户1000多元,最后剩了几套空房子,以每平方米6400元的商品房价格出售了,中国政法大学的姜平教授买下了一套,但不给产权证,姜教授说,既然按照商品房卖给我们,为何不给产权证?居委会说,要不然给你办回迁证吧,否则你就愿意到哪告到哪告,反正区政府是我们的法律顾问,孟律师说,也不知这件事现在解决没解决。其次,孟律师说,开发商善于做手脚,合同上做手脚,广告上做手脚,老百姓一旦上当,就不好办了,即使有理,开发商一扯皮,老百姓谁耗得起?但最主要的,还是老百姓的专业知识欠缺,有许多东西似懂非懂,迷迷糊糊就上当了。(刘树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