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今日公布的199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开创了国内上市公司法人股东分红不扣税的先河。
根据武钢股份1999年分红方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2.5元(含税),其中个人股东和证券基金扣税后派现2元,其他法人股东不扣税,派现金2.5元。
长期以来,深沪两个交易所没有专门的处理法人股东扣税问题的程序,只有上市公司自已提出要求,交易所才会为公司办理。因为此事操作复杂,此前一直没有上市公司向交易所提出修改程序并逐一区分法人股东为其免扣税的要求,所以国内上市公司法人股东一般要被扣两次所得税。据悉,武钢股份证券部的有关人员为办理免扣税事宜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在征得当地税务部门的同意后,与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中心协商解决办法,并修改了操作程序。武钢股份有关负责人说,公司这么做主要是为了维护法人股东的利益,体现对每一位股东负责的原则,这样的事多花些功夫是值得的。
另据了解,武钢股份不代法人股东扣税并非法人股东一定可以不缴税,法人股东要根据自已单位的具体税率情况而定。如法人股东单位与武钢股份15%的现行税率相同,则不须再交纳税款,如按33%的税率执行,则自行缴纳其余部分的税款,同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如法人股东单位亏损也可以不用另行纳税。(记者卢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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