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写:华尔街流行首次公开募股前投资

2000年07月28日 14:45  道琼斯 

  1999年12月,Chase H&valueBody&Q发布了一份研究报告,称赞Infospace Inc.(INSP)股票是“必须持有”的股票。几周后,H&valueBody&Q又重申了“买进”的建议。

  然而,一方面,Chase H&valueBody&Q劝告投资者大量购进该公司股票,与此同时,Chase H&valueBody&Q自己却在大量沽空。1月底,这家大通银行(Chase Manhattan Corp.)的子公司发出的“买入”指令并未撤消,自己却卖出了其风险投资部持有的全部Infospace公司股票,再加上另一个H&valueBody&Q员工基金也卖出了其持有的股份,每股股价约72美元,总额共约4,200万美元。

  在18个月的时间里,这家1998年底有Chase H&valueBody&Q推荐上市的公司让Chase H&valueBody&Q和一部份幸运的雇员们获得了7,000%的收益。但今年初听从Chase H&valueBody&Q推荐后购买Infospace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就没那么幸运了,有些人还亏了钱。该股票现在每股价格约48美元。

  可信度问题

  受技术股高回报的吸引,华尔街各家银行在过去几年中明显地加强了风险投资形式。然而,随著临近上市的私人公司成为华尔街新的利润增长点,与此同时,这些公司也变成各家银行潜在的利益冲突中心。

  例如,某投资银行分析师可能很想吹捧其老板或者是他本人拥有股份的公司的股票。这种可能性虽然难以用某一特例来证明,但毫无疑问,会损害分析师推荐股票的可信度,而不少投资者都以分析师的推荐来买股票的。

  华尔街各机构都否认其风险投资造成了任何冲突。大通银行发言人称,今年1月Chase &valueBody&Q出卖Infospace公司股票与Chase &valueBody&Q分析师的推荐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当然,并非每家投资公司都像这样,一边由自己公司的分析师向公众发出购进的指令,而自己公司却在卖出。但正如一些银行家和风险投资家说的,在推荐的同时将自己持有的股票卖出,正成为华尔街日益普遍的现象:首先,某家投资银行为一家被看好的新企业作担保,有时是向该新企业发出帮助其上市的意愿。在成功首次公开募股后,该投资银行的研究部门会发布对该股票的正面意见,但证券法规允许其出卖手中风险持股时,该银行就会卖出股票,尽快地将巨额利润落袋为安。

  一种新模式

  在某些案例中,分析师和银行经理人在投资结果中联系到个人利益,这种联系,要么是通过个人在首次公开募股前的投资,或者更普遍的,通过许多银行最近都建立的员工风险基金。

  马萨诸塞州Charles River Ventures公司主合夥人特得.丁特史密斯(Ted R. Dintersmith)说,该公司已为不少成功的初创公司融资,他相信该模式代表著一种“新的投资融资模式”,华尔街各家公司“正几近疯狂地将自己的大量资金”投入到有前途的新创建的技术型企业中,并“将该公司推荐上市”。

  丁特史密斯又说:“当你看到投资银行分析师们正发布让大家高价大量买进的指令、而投资银行自己却在疯狂卖出时,就算违规了。这些事情似乎非常不合情理。”(只有当确实存在操纵股价的行为时,才会提出是否违反证券诈欺法的问题,例如,如果某银行风险投资经理要求分析师故意拖延公布某股票降级的消息,以使银行能在较高价位上出货,从而使投资者确实受蒙骗。)

  正在发展的趋势

  多年来,有一种被很多人认可的观点引起了争议,这种观点认为,一些华尔街分析师故意发表闪烁其词的公司发展报告,以吸引并使它们成为投融资银行的长期客户。目前,这种现象正在逐步升级。银行们正寻找作发行首次公开募股前投资的机会,以获得远远超出一般华尔街收费标准的报酬。而由于初创技术公司非常希望与华尔街机构合作,以使本企业上市并发布有利本企业的分析师报告,因此,各银行获得这些发行首次公开募股前股份的机会也大大增加了。

  银行家们大都不去考虑这些问题。他们指出,他们已经注意到这个潜伏著的冲突多年了。银行家们称,他们的资金管理部门通常根据研究部门的评估意见购买或出卖股票。分析师们则独立于一般交易者和投资银行家。

  毫无疑问,风险投资在华尔街的重要性日渐突出。根据旧金山一家研究机构VentureOne的报告,去年,投资银行共对305家公司进行了风险投资,而1998年仅104家。有些项目取得了巨大成功,使得风险投资成为许多银行的重要的利润来源。高盛公司(Goldman Sachs Group Inc.,GS)对电脑储存器供应商StorageNetworks Inc.(STOR)共投资了3,600万美元,主要用于首次公开募股前的投资,目前市值已相当于16亿美元。

  根据所罗门美邦(Salomon Smith Barney)分析师盖伊.莫茨科斯基(Guy Moszkowski)的分析,去年高盛公司净收入中,约13%到18%来源于“私人企业股票”的投资收益,主要又是通过风险投资方式的技术投资,而1998年该比例仅为4%到5%。在雷曼兄弟公司(Lehman Brothers Holdings Inc.,LEH),这一收益在今年第一季度更上猛升到了17%到22%之间,而去年全年占净收入的比例仅为4%,增加的部份中,大部份来自于投资VerticalNet Inc.(VERT)所获投资回报。

  一位前高盛公司技术银行家格雷格.塔克辛(Greg Taxin)说,尽管总体上一些银行的风险投资在今年第二季度有所下降,“但各家银行都指出,投资业务比之基本经营业务,如提供谘询和股票承销等,具有更大吸引力。”塔克辛今年初离开了高盛公司,加盟位于旧金山的一家小型投资银行Epoch Partners合夥公司。他又说:“在许多地方,包括在高盛公司,风险投资正改变著银行的经营状况。”不少他原先在高盛公司的最有能力的同事们都要求调离到了银行的风险投资部门,部份原因就是,这些人知道,这些部门油水最多。

  目前,从风险投资获得的收益有时使华尔街传统的承销费黯然失色,可以看一下Vignette Corp.(VIGN)的例子,这是一家位于得克萨斯州奥斯汀的互联网用户跟踪软件制造商。该公司于1999年2月上市,支付给13家投资银行联合组织的承销费不到600万美元。但3家华尔街公司,包括Vignette公司的两家主要承销商,同时也在该公司中拥有风险股份,这部份股份产生的利润总额达近1.35亿美元。

  华尔街和Vignette公司的蜜月期始于高盛公司和H&valueBody&Q银行,H&valueBody&Q银行在该软件新兴公司首次公开募股前10月就投入了资金。该公司主要经理人格雷格.彼得斯(Greg Peters)说,两家银行都想当公司股票上市的推荐人。但Vignette公司还是选择了摩根士丹利添惠(Morgan Stanley Dean Witter &valueBody& Co.,MWD,又译摩根士丹利丁威特)牵头,部份原因是该公司希望摩根士丹利公司的明星互联网股票分析师玛丽.米克尔(Mary Meeker)能发表有关该股票的研究报告。

  高盛公司退出了该项目,H&valueBody&Q银行则留下,作为第二承销商。

  1998年底摩根士丹利公司向Vignette公司投资150万美元资金,米克尔女士该决策中起了关键作用。比得斯说:“米克尔女士对这项投资明显地表示出非常赞成的态度,这也是他们做这个项目的原因。”

  摩根士丹利公司发言人雷蒙德.奥洛克(Raymond O'Rourke)承认米克尔女士也参加了这个项目,但“她并没有单方面做过决策”。米克尔女士则拒绝发表评论。

  吹捧股票

  Vignette公司股票很快就从分股调整后的3.17美元飞升,股价的飞升使米克尔女士开始谨慎起来,她开始看好该股票。进入1999年后,Vignette公司尽管仍亏损,但收益已达到了预期目标。

  按证券法规规定,摩根士丹利必须在Vignette股票上市后1年的“锁仓期”满后才能出卖手中的持股。3月,即该锁仓期满刚过了1个月,也就是在该股票上摸其最高价100美元后两星期,摩根士丹利就将一半持股按除权后平均每股76美元的价格售出,总额达4,120万美元。只1年多一点的时间,获利达5,400%。

  摩根士丹利在卖出的同时,米克尔女士却在告诉投资者买进。她给该股票的等级分很高,为outpeform。Vignette公司股票上周五(7月21日)收盘价为每股48.0625美元,比3月份摩根士丹利出货时低了37%。摩根士丹利公司剩馀的股票目前价值为2,600万美元。

  摩根士丹利公司的奥洛克先生说,公司对该股票作的较高等级评定和它将自己拥有的一半股票出货之间没有任何联系。他说:“我们已经长期持有Vignette股票,所以我们将手中的股票出掉一半,也没什么奇怪的。”他还说,公司出售股票是在进行风险投资后15个月以后,也是在研究部门第一次建议投资者购买Vignette股票8个月以后。

  Chase H&valueBody&Q在Vignette公司的风险投资情况也如出一辙。Chase H&valueBody&Q研究部门自1999年3月起就发出买进建议,但在1999年8月到2000年月期间,该银行和另一个Chase H&valueBody&Q员工创立的基金再加上证券交易委员会(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中的其他机构都宣称他们有意将超过2,500万美元的Vignette股票抛出。高盛公司于去年下半年抛出了约7,500万美元的Vignette股票,相当于初始价格的15倍。

  银行缺乏选择?

  有些投资机构也在想,得到风险投资利润的急切愿望可能导致某些银行在选择推荐上市的对象时,草率从事。

  但在高盛公司,技术投资部两位负责人之一的约瑟夫.格兰波曼(Joseph H. Gleberman)竭力否认上述说法,他认为高盛公司不会仅仅因为在某家公司内拥有股票而将一家没有赢利前景的公司推荐上市。高盛公司也不会对一家新兴公司提出任何莫棱两可的建议。他承认,对于众多的初创公司来说,“因为我们拥有进行这种方式的融资特许权,他们就非常愿意我们做他们的投资者。”但他又说,高盛公司的风险与投融资部门“会做出自己的决策”。

  因此,为什么风险部门和投融资部门都同样喜欢投资于新兴技术公司呢?在公司的投资银行家们正寻找“领导型公司”以作为潜在的客户时,风险投资部门则正“忙于寻找令人兴奋的、充满发展活力的公司。这两部门有些地方是重叠的。最近9个月中发生的例子就说明了这种情况。

  在1999年第四季度和2000年前两个季度,高盛公司牵头为9家其有前风险投资的公司发行了初始股,其中包括Webvan Group Inc.(WBVN)、PlanetRx.com Inc.(PLRX)、FreeMarkets Inc.(FMKT)及Nuance Communications Inc(NUAN)。在这9家公司中,有3家股价正在其IPO价下挣扎;另3家则低于其上市首日的收盘价。

  相对而言,StorageNetworks公司在6月底的股价已比IPO价格上升了5倍;Nuance股票情况也差不多。确实,高盛公司及其他银行将那些没有自己公司投资的初创公司推荐上市,在首次公开募股安排上,各家银行间通常存在著激烈的竞争。

  风险投资的先锋

  位于旧金山的Chase H&valueBody&Q银行将自己看作把风险投资项目和投融资合为一体的开拓者。该银行前网络投融资部负责人罗伯特.凯勒(Robert Keller)说:“这是所有银行家都想达到的目标,特别是新经济下的融资公司更是如此,他们都想在那些大公司发展初期就了解它们。要了解一个公司,就必须投资于该家公司,这是最好的了解方式。”

  和许多投资银行一样,H&valueBody&Q的高层管理人士也纷纷离职加盟新兴技术公司,该公司运用雇员风险投资基金,有时是个人投资机会来吸引这些高层人才留驻并发挥特长。

  H&valueBody&Q银行高级网络分析师丹尼尔.莱默(Daniel H. Rimer)是这一政策的受惠者之一,该银行对Vignette公司所作的积极的研究报告有部份就是他发表的。莱默说,他个人因为为公司找到该项目而获得了H&valueBody&Q公司所有投资中的一个很小比例的股票。他还通过一家H#valueBody#Q基金对Vignette公司做了一项首次公开募股前投资,但具体数目他不肯透露。

  29岁的莱默是H&valueBody&Q银行最好的项目经理之一,他毕业于哈佛大学,他已帮助公司达到了25项风险投资项目,其中包括Vignette公司、Inktomi Corp.(INKT)、Critical Path Inc.(CPTH)及Infospace公司。H&valueBody&Q银行将此4家公司推荐上市,莱默先生为它们写了看好它们的研究报告。他因为找到这些项目而得到回报,但他称,这并不足以让他继续呆在公司内。1999年底,他离开公司,加盟一家由网景公司(Netscape Communications Corp.)前主要经理人詹姆斯.巴克斯戴尔[微博](James Barksdale)建立的风险投资公司。

  莱默与H&valueBody&Q银行对Infospace公司进行的风险投资项目堪称一个典型研究案例,很好地说明了风险融资是如何和传统投融资想结合的。

  1998年中,莱默参加了H&valueBody&Q银行的小组,为Infospace公司作宣传,Infospace公司是一家网络信息服务供应商,急于上市。该公司创建人内文.杰恩(Naveen Jain)是前微软[微博]公司(Microsoft Corp.,MSFT)经理,他说他最终选择H&valueBody&Q银行,很大部份原因是他对莱默先生对经济的把握留下了深刻印象。作为分析师,“莱默是向投资者销售股票的好的推销员。”

  基于莱默的推荐,H&valueBody&Q银行非常愿意投资于该公司。对于H&valueBody&Q银行的愿望,杰恩先生十分欢迎,他说,“H&valueBody&Q银行占有一定股权会让它更积极地促成这笔成功的交易,不论对于发行初始股还是以后来说,他们都会支持我们的股票。”

  1998年初,H&valueBody&Q银行和一家雇员有限合夥基金一起支付了200万美元,购买Infospace公司1%的股权,价格为每股1美元。莱默则通过基金投资该公司。3周后,Infospace公司向证券交易委员会申请发行首次公开募股。

  该公司股票于1998年12月上市,分股调整后,价格为每股1.875美元,该股票立时飞升。在1999年大部份时间内,股价一直在10到20美元之间徘徊,随著莱默持续在自己的研究报告内对该股票大加赞扬,该股票开始飙升。在2000年1月底,也就是锁定期结束1个月后,H&valueBody&Q银行及其雇员基金出货并获利7,000%。有限合夥基金也卖出了部份持股。

  3月,该股票在那斯达克市场上上升到了每股130美元,上周五收盘价为每股48.0625美元。莱默离开H&valueBody&Q银行后,他的继任者继续推荐该Infospace股票,并将它放进公司“锁定”投资组合中。

  感觉和现实

  大通银行发言人约翰.迈耶斯(John Meyers)称,Chase H&valueBody&Q负责风险投资组合的经理人“不会在乎分析师推荐的是什么股票”。原因是银行的既定方针就是,一俟锁定期满,就立刻将风险持股“尽可能快”地脱手,这样的话,资金就能够重新投资于其他私人公司中。

  谈起Infospace公司的项目,迈耶斯说:“这是这些案例中的一个,看上去有利益冲突,其实不然。”

  然而,Chase H&valueBody&Q“尽快出货”的政策也并不总是硬性而快速的。证券交易委员会报告显示,在Vignette公司的案例中,该银行在一个长达5周的期间内卖出了部份持股;Chase H&valueBody&Q5周后又在报告中指出将要卖出另一批持股。

  莱默先生说,该银行的风险投资经理会就是否卖出他们投资组合中的某些股票征询他的意见,但最终作决定的还是他们自己,他们会告诉他什么时候卖出的。

  他否认在推荐Infospace股票或其他任何他或他的公司有某些利益的股票时,存在著任何利益冲突。相反,他说,他及他的银行所持有的风险投资用在刀口上。他又说:“这些交易中的长期的锁定期的条款会使你更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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