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周二颁布了投资者期待已久的新规定,解决所谓微型收购要约的棘手问题。
这项新规定旨在为投资者提供更好的保护,投资者过去曾因低于市场价格的股票收购要约,或者如果股价发生变化而无权撤回收购要约而深受其害。
美国联邦法规对完整的收购要约有严格的规定,但大部分法规都不适用于少于5%的公司已发行股票的收购要约。这些微型收购要约不必向证券交易委员会申请,而且不用经过监管部门的审查。
投资者担心由此会产生一系列问题,如可能会出现欺诈、欺骗或操纵行为等,这些担忧促使证券交易委员会制定法规,规定买方在发出微型收购要约时,必须向股东透露哪些信息。
证券交易委员会并购事务负责人Dennis Garris说,透露信息是向著正确方向迈出的关键一步。如果规定买方必须透露必要的信息,那么投资者将发现,有些交易不值得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