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汪涛)葫芦岛锌业有限公司(0751)股份日前获得退税约1.07亿元。公司今日就此事发布重大事项公告。据了解,该笔税款已经到帐。
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葫芦岛市国税局第二分局的批复,同意对公司1997年综合利用产品实现计税利润免征所得税62367056.22元,对1998年综合利用产品实现计税利润免征企业所得税44634412.2元。
据了解,“综合利用产品”即企业在原设计规定的产品以外,综合利用本企业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并在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料生产出来的产品。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经贸发(1996)809号文件精神,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994)财税制00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通知》第一条第三款,综合利用产品生产所得自生产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
锌业股份董事会授权人樊建章介绍,公司作为有色金属冶炼企业,在主要生产锌和锌深加工产品的同时,还利用炼锌过程中产生的原料提炼生产一些稀散金属,这就是公司新增的综合利用产品。樊建章称,公司生产综合利用产品,首先可以有效的利用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减少资源浪费;其次,可以减少排放、减少污染,提高环保水平;最后,稀散金属属于新材料,可以为公司发展新材料产品打下良好基础。所以,对综合利用产品的生产,国家还是非常扶持的。
据悉,在获得1997年和1998年的退税后,此后3年锌业股份将还可获此项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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