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华雪)据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近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通报,北海国际招商股份有限公司(0703)董事长刘中山、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王进因涉嫌巨额经济犯罪案被依法一同提起公诉。检查官指控刘、王及另一律师刘西荣共同贪污1000万元巨款。
据通报,检查机关现已查明,1998年,时任四川省交通厅厅长、四川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川高公司)董事长的刘中山,在川高公司出资收购上市公司北海国际招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招商)实现“买壳上市”过程中,伙同时任北海招商董事长兼总经理王进及分别担任两公司法律顾问的四川中辰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西荣,采取虚增收购成本的手段,骗取川高公司公款1000万元,其中,刘中山分得400万元,王进、刘西荣各分得300万元。此外,刘中山还分别于1997年、1998年在川高公司出资参与房地产开发过程中,两次收受房产商贿赂累计6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刘中山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任四川省交通厅厅长兼四川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之便,在川高公司收购北海招商法人股权过程中,与王进、刘西荣共谋采取虚增购入成本的手段,骗取川高公司1000万元占为已有。3人构成贪污罪。经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于2000年7月18日,对刘中山、王进、刘西荣共同贪污、刘中山受贿一案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另据悉,此案将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曲颖亲自担任审判长,预计将在8月初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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