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明确目标。充分运用土地、计划、规划、金融等手段,严格控制新建规模,控制增量积压,争取今年存量积压房地产有大幅度的降低。
㈡分类指导。首先各地要全面清理本地区的积压房地产,做到三个清,即总量清、产权清、债权债务清。并在这个基础上,制定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处置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
㈢立足盘活。对因配套、环境、设计等原因积压的房地产,可采取完善配套、改善环境、优化设计等措施,改善积压房地产的使用条件和使用功能,使之为市场所接受。
㈣拓宽市场。要利用当前城市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廉租房制度、培育租赁市场、解决流动人口住房、落实某些政策性安置等有利时机,扩大对住房的有效需求。也可以通过出台优惠政策,吸引外地资金和用户,加大对住宅的需求。
㈤政策到位。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如减免税费、限价减息、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等。这些政策措施时效性都很强,各地一定要尽快落实到位,保证政令畅通。
㈥依法办事,搞好服务。处置积压房地产涉及巨大的经济利益,政策性很强,必须依法办事。同时,政府部门也要为处置积压房地产搞好服务,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要简化程序,提高办事效率。